《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一)

最佳答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是关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必须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的规定。 具体而言,该条规定了以下几点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与劳动者事先约定的时间,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这不仅是一种合同义务,也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规的体现。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单位应提前支付工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单位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时,应当提前进行支付,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若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及时与劳动者沟通并征得劳动者同意。如果用人单位由于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应当与劳动者进行沟通,解释情况,并征得劳动者的理解和同意。 总的来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后能够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这一规定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用人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现行有效) (二)
最佳答案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工资支付包括项目、水平、形式、对象、时间以及特殊情况支付。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本人不能领取,可由亲属或他人代领,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需在约定日期支付,如遇假日提前至最近工作日,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具体工作的劳动者,应按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劳动关系终止时,用人单位需一次性付清工资。法定工作时间内参与社会活动的劳动者,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超过工资周期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未提供正常劳动,按国家规定办理。对完成劳动定额或工作任务后的加班,按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扣除工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全体劳动者,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工资支付情况,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罚。劳动争议发生时,可依法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提起诉讼。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补充规定对合同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方式和处理拖欠工资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劳动者在受处分、受刑事处分期间的待遇,学徒工、大中专毕业生的工资待遇,新就业复员军人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依据新个税法,工资支付应遵循规定时间,如遇节假日提前至最近工作日,至少每月支付一次。2019年新个税法调整了起征点和税率,工资计算需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工资标准为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其他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200%。
工资规定暂行办法第9条 (三)
最佳答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四)
最佳答案《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是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工资支付行为而制定的法规。以下是关于该条例的详细解释:
条例目的与适用范围:
目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足额获得工资。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工资支付原则与形式:
原则:工资支付应当遵循按时、足额的原则,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形式: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工资支付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如加班工资、休假期间的工资等,也有明确规定。
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
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可能因未遵守条例规定而面临法律处罚。
监督与惩戒机制: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建立了监督机制和惩戒机制,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执法,确保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对于违反条例的用人单位,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公示违规行为,以警示其他用人单位。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以及维护劳动市场秩序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五)
最佳答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我们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所制定的为了保障人民利益而确定的法律法规,它于1994年12月6日颁布,于1995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比较明确了用人单位以及雇佣人给员工支付工资的详细规定。它一出行就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支持,有了该法规,员工可以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该法律也规定了用人单位支付员工的工资方式唯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打款,另外一种则是直接现金发放。不可以任何的代金券或者物品进行抵扣偿还。
第二,除了保障员工的权益,该规定还对用人单位以及雇佣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保护。对于给员工发放工资一律按照员工的工作判定,除了基本工资,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一定的奖惩。对于员工请假工资的扣除用人单位可以酌情考虑,但是对于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员工带薪休假。
无论是员工还是用人单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都对着各自的合法权益有着明确的规定。建议无论哪一方都能够认真学习《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在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够做到依法维权。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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