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由什么来颁布 (一)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六条规定,国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中的应用。同时,国家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推动其规范性、丰富性的发展。公民享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为此提供必要的条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工作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管理本系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等级标准。
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审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的标准。《汉语拼音方案》不仅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还适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在初等教育阶段,应当对学生进行汉语拼音的教学。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二)
贡献者回答《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由教育部制定,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和应用。
管理体系: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主管全国测试工作,制定政策、标准等;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测试工作。国家和省级测试机构分别负责全国和本行政区域内测试的组织实施、质量监管等工作。测试对象: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教师、播音员等人员,师范类等相关专业学生需接受测试;社会其他人员、在境内学习等3个月及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视障、听障人员申请时,省级测试机构应提供便利。测试等级与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三级六等,一级甲等由国家测试机构认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由省级测试机构认定。成绩达标者由国家测试机构颁发证书,分为纸质和电子证书,二者效力相同。相关权益与责任:测试机构和站点要为工作人员提供条件并支付费用,健全财务制度。工作人员应遵守纪律,违规将受处理。应试人可就近报名,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作弊将被取消资格并记入档案。测试机构违规也会受到相应处分。
教育局工作人员有寒暑假吗 (三)
贡献者回答教育局工作人员是没有寒暑假,教育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按照国家节假日安排进行休息休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起草有关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指导普通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指导继续教育。
4、指导市属学校全面推进学校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充分调动教育主体和客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促进高中教育发展的生机与活力,稳步提升全市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5、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计划,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完善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体制。
6、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7、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及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的党建和稳定工作。
8、学校教师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初审工作,组织协调教师的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9、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0、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归口管理国外、海外、省外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教育专业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1、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小学布局设置、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学生学籍管理、社会力量办学。编制和实施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协调指导社区教育。
12、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以及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市教育等部门拟订。市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部门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四)
贡献者回答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组织和个人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时,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第四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蒙古语言文字的使用,适用《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规定。蒙古语言文字也是自治区的通用语言文字,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执行职务时,可以以蒙古语言文字为主。第五条旗县级人民政府主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第六条旗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
(二)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国家工作人员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用的教育和培训;
(三)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对广播、电影、电视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对各类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广告等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公安、民政、建设、交通、文化、体育、卫生、旅游、信息产业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第七条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予以保障。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九条使用汉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第十条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使用汉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时,应当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第十一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使用汉语言文字时,应当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工作用语用字。第十二条公共服务行业使用汉语言文字提供公共服务时,应当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服务用语用字。第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主持和采访,电影、电视剧等音像制品及舞台艺术表演使用汉语时,应当使用普通话。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使用汉文时,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一)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用字;
(二)影视屏幕、电子屏幕、舞台字幕用字;
(三)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用字;
(四)招牌、广告用字;
(五)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标语、会标、告示、公章用字;
(六)证书、奖状、奖牌(杯)、执照、报表、票据、门票用字;
(七)病历、处方、体检报告用字;
(八)商品的包装和说明用字;
(九)其他面向社会公众的标识性用字。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的汉文题词和手书招牌,提倡使用规范汉字。第十六条繁体字和异体字的保留和使用,依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第十七条公共场所的牌匾,广告牌以及标志牌的文字缺损时,应当及时修复。第十八条以汉语为工作、学习用语的下列人员应当分别达到相应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应当达到一级水平,自治区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应当达到一级甲等水平。
(二)教师应当达到二级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测试员和培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以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为主的民族学校的汉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
(四)公共服务行业的播音、解说、话务、导游等特定岗位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五)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播音、主持和影视话剧表演专业毕业生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师范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师范类其他专业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水平。
尚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人员应当接受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村律帮网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