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作为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其中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若干情形。特别是该法条的第二款,指出当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旨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确保劳动者的行为符合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支撑。
-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
- 2、劳动合同第39条规定是什么意思?
- 3、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规定是什么
- 4、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区别是什么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 (一)

最佳答案法律主观:《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下情况可领取失业金: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提出高物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若符合以下条件,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 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第39条规定是什么意思? (二)
最佳答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意思,主要是说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违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的、造成重大损害的等情况下,就是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的。 一、劳动合同第39条规定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意思,是对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进行认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的条件
1、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特定行业的,还需要明确工作量。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明确工作量的,只能参照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来确定,一般来讲,应参照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能参照最高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因此,提供本单位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就成了劳动者被证明能不能胜任工作的重要证据。
2、经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个程序:必须先培训,或者调岗,如还不能满足新的岗位要求,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被证明还不能胜任工作,必须要能证明。为防止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发生举证不能的风险,企业需在劳动合同中或在岗位说明书中确定员工的工作量,如果因此而培训员工的,还需要保存相应的培训资料。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是需要基于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合同的条款也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那么就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由法院来进行认定。
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规定是什么 (三)
最佳答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新员工在经过一定时间的工作后,若未能达到预期的工作能力或表现标准,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纪律问题、工作态度不端、或在工作场所违反公司政策等行为。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有过失行为,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员工在未事先告知或获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与另一家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影响了当前雇主的业务运营,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这涉及到合同在签订之初可能存在的法律瑕疵,导致合同无法执行或无效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员工因犯罪行为受到法律制裁,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区别是什么 (四)
最佳答案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主要区别在于第3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些具体情况,而第40条是规定了用人单位如何进行解除劳动合同,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的区别是:前者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况,后者规定了用人单位如何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者只是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了列举,后者将需要进行的赔偿方式进行了明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合同分为几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雇劳动者的。比如说劳动者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而用人单位觉得劳动者不适合岗位,想要解雇员工的话。可以通过提前30天通知对方的方式,或者是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村律帮网希望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