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包括哪些 (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包括哪些

最佳答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将各种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的一种制度。

2、群防群治制度是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也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群众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企业进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

3、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

4、法律责任中,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由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二)

最佳答案目录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八、伤亡事故快报制度九、考核奖罚制度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十一、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十二、消防防火责任制度十三、卫生保洁制度十四、不扰民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②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③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④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⑤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工程、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井架搭设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3、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①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②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③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4、安全技术措施落实。①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②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③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1、编制原则。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2、编制依据。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3、编制方法。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45号),工发总字(1`997)69号文件。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4、执行程序。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这项工作是《标准》"规范"的法定工作,必须认真执行。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务查。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是中达咨询整理的内容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介绍? (三)

最佳答案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为了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提供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制度,以下是中达咨询小编整理相关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概况: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规定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本规定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展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实现企业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为管理目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的内容包括:(1)总则(2)安全管理(3)文明施工(4)脚手架(5)基坑工程(6)模板工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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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须要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部内容. (四)

最佳答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1) 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2)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3)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4)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5) 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6)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7)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8)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9) 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 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2、 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1) 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2) 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3)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4)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3、 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4、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不脱产的安全员。5、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6、 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7、 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8、 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9、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10、 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11、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四、 工程、设备仪器1、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3、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 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4、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5、 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6、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7、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8、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9、 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10、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11、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宿舍施工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12、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五、起重设备、电梯的安全1、 签订起重设备、电梯订货、安装、维护保养合同时,须遵照区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2、 新购的起重设备、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起重设备、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技术监督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3、 起重设备、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起重设备、电梯使用合格证。4、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起重设备、电梯移交时,除应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部门有关起重设备、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5、 负责管理起重设备、电梯的部门,要切实加强起重设备、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带病隐患运行。6、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起重设备、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技术监督局安全认可的单位。7、 起重设备、电梯管理部门须将起重设备、电梯和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件副本报公司安全办备案。8、 起重设备、电梯说明书中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要严格执行,更不能超负荷运转。六、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1、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2、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3、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4、 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5、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6、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七、事故的处理和奖惩1、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2、 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3、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4、 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5、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2) 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3) 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 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6) 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6、 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 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2)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3) 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4)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 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7)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8) 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9)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10)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周静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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