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吗? (一)

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吗?

贡献者回答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长期以来存在争议。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但仅从字面理解,该规定并未直接表明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必然构成劳动关系。

有人主张,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属于承包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采用承包挂靠制,律师向律所缴纳管理费用,律师收入完全由自己掌控。律师的执业活动不受律所干预,律所也不向律师支付工资,律师自行购买社保和公积金,实际由个人承担。这与百货公司出租柜台的经营模式类似,两者不存在劳动关系。

然而,不可一概而论。实践中,部分律师事务所采取公司化运作模式。在这样的律所中,律所相当于一家公司,律师通过为律所提供劳动获取报酬,接受律所统一安排,需接受律所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律所与律师之间属于劳动关系。

进一步分析,即使是公司化运作的律所,律师与律所之间并非全然构成劳动关系。普通受薪律师与律所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定义,但合伙人与律所之间的关系则更为复杂。合伙人对律所有绝对控制权,类似于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我们的观点是,无论律所采用何种运作机制,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均属于劳动关系。理由如下:律师法明确规定律所是律师的法定执业机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同样指出律所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律师必须以律所名义开展业务,接受律所工作安排和管理。律师的收入,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获取,本质上为劳动报酬。实践中律所不向律师支付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问题,均违反劳动法,不能作为否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律师与律所之间满足确立劳动关系的条件,双方应当属于劳动关系。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纠纷律师费要多少? (二)

贡献者回答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纠纷律师费要多少? (1) 劳动合同纠纷 律师费收费标准: 1、一般是按照 诉讼 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 代理 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2)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1、 合同纠纷 合同当事人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2、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三、劳动仲裁: 1、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仲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都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二)仲裁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出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这个中立的第三者不是法院,一般是特定的仲裁机构。各仲裁机构一般都提供各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这些仲裁员是各行各业的专家,保证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可是,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所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 (四)仲裁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仲裁在程序上不像诉讼那么严格,很多环节可以被简化。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像诉讼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当事人纠纷的迅速解决。而程序的简化和裁决的快速,又大大地降低了解决争议的成本。 (五)保密性。 仲裁一般以 不公开审理 为原则,并且各国有关的 仲裁法 和仲裁规则都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所以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仲裁表现出极强的保密性。 四、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人民法院依据《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程序受理并审理 劳动争议 案件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因为律师在给 劳动纠纷 的当事人提供法律的维权服务的时候会产生一定的成本而必须让当事人进行合理的承担,所以在计算费用的时候就要结合案件的难易程度以及涉案金额的大小具体判定。

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一样吗? (三)

贡献者回答合同签署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是一样的,但特殊情况下,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生效日期,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对合同进行处理。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一样吗?

山东玉帛(寒亭)律师事务所刘剑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和生效时间是一样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劳动关系并于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要把握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时间的选择,可以在入职前一天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一年以下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的补偿,一年未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山东玉帛(寒亭)律师事务所刘剑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没有具体的期限规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约定任意时长,也可以约定无固定时长,还可以约定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刘剑律师简介

本人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专业刑事司法,毕业后曾在寒亭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有专业的刑事辩护技能与经验,成为执业律师后,民事案件以劳动纠纷和合同纠纷为主。

律师事务所都不跟律师签订劳动合同吗 (四)

贡献者回答律师事务所是依法成立的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均被明确界定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范畴。这意味着,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的关系,本质上属于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这不仅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市场的秩序。

然而,实践中仍有不少律师事务所未能依法与律师签订劳动合同。这可能源于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或是出于某种商业考量,试图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作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依然享有劳动法赋予的各项权利。例如,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如果律师事务所违反劳动法,律师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寻求法律救济。

因此,无论律师事务所是否与律师签订了劳动合同,律师都应当了解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律师事务所也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与律师之间的劳动关系规范透明。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