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劳动争议案件因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委不予受理,可以起诉吗
- 2、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超过15日还能起诉吗
- 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超过15天未起诉,现在要起诉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 4、过了诉讼时效拿到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还能上诉吗?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劳动争议案件因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委不予受理,可以起诉吗 (一)

贡献者回答劳动争议案件因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委不予受理,可以起诉吗?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如果申请仲裁的时效已经过期,劳动仲裁机构通常不会受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维护。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个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如果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会被中断,并且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会重新计算。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当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会继续计算。但是,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情况,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对于这种情况,只要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就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动仲裁后,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对于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某些情形,如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伪造、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或者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总之,即使劳动争议案件因超过仲裁时效而未被仲裁委受理,劳动者仍然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超过15日还能起诉吗 (二)
贡献者回答1. 如果劳动仲裁决定不予受理,当事人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若在规定的十五天期限内未提起诉讼,将丧失诉权,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随之生效。
3.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后,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十五天内未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予立案。
4. 通常情况下,超过仲裁裁决规定的期限后提起诉讼,法院不会立案受理。
5. 法律明确规定,除特定情况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条,小额争议和经济补偿等案件,仲裁裁决即为最终裁决,不具备再诉的条件。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超过15天未起诉,现在要起诉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三)
贡献者回答1. 我未能在15天内在法定时限内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决定提起诉讼,现在直接向法院起诉也遇到了不予受理的问题。我该采取何种措施?2. 相关信息表明,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我必须重新启动劳动仲裁程序。3. 在准备新一轮劳动仲裁时,我应当收集和准备包括工作合同、工作证明、考勤记录和工资单在内的关键证据。在仲裁过程中,我应专注于事实和证据,以确保能够以理直气壮的方式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4. 根据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法律规定,提出劳动仲裁请求的一方需要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书面申请。5.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不受理我的案件,这通常意味着我在提出申请时未能满足规定的时效要求,或者我的诉求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持。6. 在劳动仲裁决定不予受理我的申请时,我应首先检查自己的申请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包括诉求的明确性、合理性以及证据的充分性。7. 如果我选择重新申请劳动仲裁,我必须确保我的诉求明确、证据充分,以便仲裁委员会能够根据事实作出公正裁决。8. 如果在劳动仲裁程序中我的诉求得到支持,我可以根据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仲裁结果对我仍不利,我需要评估形势,决定是否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追求正义。
过了诉讼时效拿到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还能上诉吗? (四)
贡献者回答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但是申请劳动仲裁也要在法定的期限内,那么过了诉讼时效拿到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还能上诉吗?
网友咨询:
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我现在拿到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但我还是想要回我的加班费,想去起诉,有用吗?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李东来律师解答:
1、《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李东来律师解析: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总的来说,就是,如果对方不提时效抗辩,那么仲裁庭也不能主动地适用,那么就还有胜诉的可能性,从这个角度看,申请仲裁还是有一定意义的。
2012年执业,法律功底扎实,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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