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机关是哪里 (一)

在我国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机关是哪里

优质回答在我国,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第六十二条第项,明确规定了全国人大有行使“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职权。这一规定体现了特别行政区在国家政治体系中的特殊地位,以及全国人大对特别行政区设立和制度决定的最高权威。

此外,特别行政区的设立程序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并由全国人大制定相关法律,以明确特别行政区的地位、职权和具体制度。这包括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如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形式予以确立和保障。

因此,无论是从宪法的规定,还是从特别行政区的设立程序和制度确定来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是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及其制度的机关。

我国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哪里规定 (二)

优质回答特别行政区的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可以根据基本法规定、按既定程序制定法律,但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政府任命。特别行政区不能行使国家主权。特别行政区的外交事务,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防务由中央政府负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宣布战争状态或香港、澳门进入紧急状态,中央政府可以发布命令在特别行政区实施有关全国性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有关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关于我国的行政区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三)

优质回答【答案】:A

①全国人大决定省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与更名。省级政府决定乡级行政区域设立撤销与更名、区域划分、界限变更。其他都归国务院。但是,在国务院授权后,省级政府有权决定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的界线变更。A 选项正确B 选项错误。具体见A 选项;②全国人大只能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不能决定特区的撤销与更名,C 选项错误;③省级政府决定乡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与更名,界限划分,区域变更,并不需要国务院的授权,其职权来自宪法的明文规定。D 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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