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股份制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股份制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在商业活动中,股份制合作因其能集合多方资源、共担风险与收益的特点而被广泛应用。然而,合作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纠纷,尤其是股份制合同纠纷。这类纠纷若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合作双方的商业关系,还可能引发法律诉讼,造成时间和金钱的双重损失。作为一名普通人类,了解并掌握处理股份制合同纠纷的方法至关重要。

一、股份制合同纠纷的常见类型

股份制合同纠纷涵盖多种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益纠纷、利润分配纠纷等。以股权转让纠纷为例,当一方股东希望转让其股份时,若合同未明确规定转让条件或程序,双方可能因此产生分歧。又如股东权益纠纷,当股东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如知情权、表决权被剥夺时,也可能引发合同纠纷。

二、处理股份制合同纠纷的步骤

(一)协商解决

协商是解决股份制合同纠纷的首选途径。当纠纷发生时,双方应坐下来,通过友好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尝试达成和解协议。协商解决不仅能够节省时间和成本,还能维护双方的商业关系,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二)调解处理

若协商无果,双方可以向相关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机构会指派专业调解员主持调解过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处理具有灵活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双方利益,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三)仲裁处理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双方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裁决履行。仲裁处理具有高效、保密的特点,能够避免公开诉讼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诉讼处理

当协商、调解、仲裁均无法解决纠纷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诉讼处理虽然耗时较长、成本较高,但具有强制执行力,能够确保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三、股份制合同纠纷处理中的注意事项

在处理股份制纠纷时,双方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通讯记录等,以便在协商、调解或诉讼过程中证明自己的主张;二是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自己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三是选择合适的纠纷解决方式,根据纠纷的性质和双方的意愿,灵活运用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四、如何避免股份制合同纠纷

避免股份制合同纠纷的关键在于预防。合作双方在签订股份合同时,应明确合作目的、股份比例、权利义务、决策机制、财务制度等核心内容,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准确、无歧义。同时,双方还应保持定期沟通,建立良好的协商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防止矛盾累积和激化。

全文总结

股份制合同纠纷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问题,处理不当会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了解并掌握处理股份制合同纠纷的方法至关重要。本文介绍了股份制合同纠纷的常见类型、处理步骤、注意事项以及预防措施。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同时加强预防,确保合作顺利进行。通过合理有效的纠纷处理机制,可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合作的长期稳定发展。

股权如何分配 (一)

贡献者回答公司股权分配如下:

1、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分配股权时,一般可以按出资比例分配;

2、按贡献分配,公司在分配股权时,一般可以按其出资额分配股权,捐款数额是多少,指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一般来说贡献大的可以多配股,贡献小的可以少配股;

3、根据股东的立场,公司的股权分配一般可以按照股东的地位进行分配。

4、主创始人绝对控股型。主要的创始人,至少拿67%的股份,然后其他的合伙人,根据能力,资金等内容来确定股份。这样就能保证主创人的绝对控股。

5、相对控股型。主要的创始人,拿51%的股份,然后其他的合伙人,根据能力,资金等内容来确定股份。这样平时公司的一些事情,老板一个人就能决定。

6、不控股型。就是合伙人股权差距不大,例如3个人,一人34%,另外两个人33%。这种对应大多数初创人员来说,可能用的比较多,只有合伙人们比较团结,很有契约精神才行,又或者是合伙人能力互补,缺一不可,并且每个人能力都很强,一起比较划得来。所以尽量不要用这种。股东(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权代持细则如下:

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合法,但实际出资股东虚假出资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通过收购的方式来不断提升,甚至可以达到控股的股权比例,但是如果通过收购方式增加股权的,法律另有规定,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对其他股东的股权公告收购不按照持股份额来确定。

另外,公司股权持有人分配方面,科学的股权架构一定是由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核心员工这四类人掌握大部分股权的,无疑,这四类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方向、资金和管理、执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创始人在分配股权时,一定要照顾到这些人的利益,给予他们一定比例的股份。

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一:身份证号:

合伙人二:身份证号:

合伙人三:身份证号:

合伙人四:身份证号:

合伙人五:身份证号:

合伙人六:身份证号:

合伙人七:身份证号:

合伙人八:身份证号:

合伙人九:身份证号:

合伙人十:身份证号:

现合股(合伙)开办,全面实施多方共同投资、组建、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过方合伙人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万。

1、出资共计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2、出资共计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3、出资共计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4、出资共计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5、出资共计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6、出资共计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7、出资共计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8、出资共计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9、出资共计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10、出资共计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1、股权份额以第一条出资金额及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为准。出资各方以占有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占有股份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

2、每年一月份汇总上一年度公司盈亏状况,以作为各股东股利分配依据。公司盈亏状况清算完毕后进行上一年度股利分配。

3、出资金额 万元以下的股东,实行保利措施。如年底汇总公司盈利大于等于10%,则按实际股权比例分配股利。如果小于10%,则以入股总金额10%的利息支付股东。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年月日起,至__年__月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后,如公司正常经营,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以年为周期自动延续。

2、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A、入股: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入股各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股:①在本合同注明的合伙期限内,如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股;②如执意退股,对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③退股人的股利分配以退股时公司盈利状况结算清单为标准,按50%股利发放,入股本金三年后予以返还,如退股人三年内有从事本行业行为,入股本金不再返还。④如一方或多方不愿继续合伙,经各方共同商讨通过,而踢出一方或多方,则被踢出方,被迫退出时,将按被踢出时公司财产盈利状况进行当年被踢出前月份股利分配,并以实际股利分配金额的50%进行赔偿,与本金一同发放被踢出者如多次给公司造成损失以至于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在对公司损失进行估算及赔偿后,方可执行正常被踢出原则。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与合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入股本金三年后予以返还,如退股人三年内有从事本行业行为,入股本金不再返还。

3.、出资的转让:转让人需在合同起始之日六个月后至合同终止之日前提出转让声明,在所有股权人共同商讨通过后,允许个体股权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自己出资的,转让时其他股权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股权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对待。如个体股权人私自转让股权,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并私自受让人股权作废。

4、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①合同日期届满,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②合伙事业不能完成;③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④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5、纠纷的解决

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职能分配及议定事项

在公司成立后,所有股东应以不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为准则,本着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给公司及员工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产及生活环境。

经所有股东共同协商,委托作为公司总经理,全权统筹协调处理公司事务。其他部门负责人由所有股东共同协商指定。

公司日常运作由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协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门负责人不参与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各部门负责人的指定及罢免

2、新产品或设备的引进;

3、公司再投资事项;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5、公司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股东一起参与结算。

6、公司公章由__保管,账目由__保管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股东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份,公司及股东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六、如个别股东无视本合同条款及公司规章制度,任意作为,其他股东可对其踢出,并不再分配当年红利,入股本金三年后返还。

签名处

年 月 日

与股份制公司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等。还需要包括纠纷的解决方法、对公司今后增资的约定等。然后双方签字盖章并写明日期。

有股份的员工离职怎么办 (三)

贡献者回答一、有股份的员工离职怎么办

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没有上市的,劳动者辞职,单位就要求劳动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劳动者可以不退股的。

原始股股东如果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丧失持股资格,所持股份应当在离职后一个月内转让给公司;原始股股东拒绝按规定转让股权的,公司将强制要求股东转让,强制转让价格为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二、如何避免员工股权纠纷

如果你已经给员工配置了实名工商登记的股份,那么这几点就必须要注意:

(一)章程规定

公司章程,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而如公司章程规定“持股员工离职时必须退股”,并明确规定了退股方式,那么签署章程的股东便要遵守章程,该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需要注意的是,如员工股东持股后,公司通过修改章程规定“持股员工离职时必须退股”,且未经员工同意,则不能对员工发生效力。

(二)持股协议中约定

股权本质上也是一种财产。因此,如何处分是尊重意思自治的,自然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与章程不同,合同是具有相对性的,合同约束的对象仅限于签订者。因此,应该在持股协议中将这些都明确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持股比例、价格、退出方式、回购价格等等。

如果只是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想要员工把公司的工作当做自身事业去奋斗,共同享受公司盈利带来的分红,其实还有其他的股权激励方式,普通股也就是上述所说实名在工商执照上做登记的股份是最后的选择方式。

劳动仲裁的申请条件 (四)

贡献者回答1. 劳动仲裁申请的基本条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出现了与劳动相关的权利义务争议,且双方均同意通过仲裁解决。

2. 对于特定类型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如中央和直辖市的合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及其员工,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3. 国有、集体、私营、合营、股份制、乡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类型的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以及群众团体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应向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仲裁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

- 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 提出具体的仲裁请求,附带相关事实和理由;

- 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一般限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股份制合同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村律帮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