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劳动法自己提出辞职的有没有补偿金 (一)

上海新劳动法自己提出辞职的有没有补偿金

最佳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但若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法律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而言,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因此,是否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取决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实践中,员工应妥善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海劳动法辞职规定 (二)

最佳答案1.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辞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便可辞职,无需获得用人单位的批准。

2. 在正式工作期间,劳动者想要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 若劳动者未依法办理离职手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保存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二年,以备查核。

上海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几号前发工资 (三)

最佳答案《劳动法》要求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且不得无故拖欠。如果用人单位在当月发放上月工资,这是允许的,但如果跨月发放工资则违法。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相关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工资,还将被要求支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工资的发放日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需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工资至少应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也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则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或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并可能被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一百以下。

因此,根据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若未能遵守相关规定,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海劳动合同法孕妇可以辞退吗? (四)

最佳答案孕妇是不可以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孕妇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并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工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工资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孕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一、上海劳动合同法孕妇可以辞退吗

辞退孕妇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处理

实践中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该如何进行处理下面分三种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2、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其理论基础是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推定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因此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可否获得支持我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此请求是不应当获得支持的。理由如下: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有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孕妇不得辞退的目的在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孕妇期间支付合法的工资待遇,避免发生用工矛盾,另外,孕妇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还依法享受一定的权益,用人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落实。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