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的要求 (一)

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的要求

贡献者回答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的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投资者资格

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或个人。外国企业需要提交经公证过的合法开业证明,外国个人则需要提交经公证过的护照(独资)。

外方投资者需为外国企业或个人,具有合法的投资资格和资金来源;中方投资者需为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相应的投资能力和经营资质(合资)。

2、注册资本

外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需符合国家规定,并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外资公司各行业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进行实缴。

3、公司名称与经营场所

公司名称需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并进行预先核准。 ·需提供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提交相应的场地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

4、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需明确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某些行业或领域可能受到外资限制或特别要求,需提前了解并申请相关审批。

5、人员架构

公司需设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等。

任命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等职位,并提交相关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法律文件

若为合资,合资双方需签订合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和分配方式等。 ·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基本制度、运营规则和股东权益等。

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的基本审批流程为:

1、第一步需要经过发改委对投资的项目审批,我国发改委对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方式主要是核准或备案。

2、第二步是前置审批,若涉及相关的前置审批事项(特殊行业许可),则需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的前置审批。

3、第三步是企业的设立、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在取得发改委的项目审批之后,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及后续的变更、注销登记。

4、第四步是后置审批,若涉及相关的后置审批事项,则需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的后置审批。

1、政策法规

在注册前,需充分了解我国关于外商投资的政策法规,确保投资项目的合规性。 ·特别注意外资限制或特别要求的行业和领域,避免违规操作。

2、资金与验资

确保注册资本的实缴到位,并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 ·注意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区别,确保公司运营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3、法律文件

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是合资公司的重要法律文件,需认真制定并妥善保管。 ·在制定过程中,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4、经营场所

选择合适的经营场所,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需求。 ·提交真实有效的场地证明文件,避免虚假申报。 时间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以独资或合资形式设立投资性公司时,外国投资者需具备良好资信,并拥有举办此类公司所需的经济实力。

当采用合资形式设立投资性公司时,中国投资者同样需要具备良好的资信记录,且在申请前一年其资产总额需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法》第六条的规定,设立公司需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否则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若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设立公司需事先获得批准,则应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公众有权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登记机关应提供相应的查询服务。

设立投资性公司时,投资者需确保其满足上述条件,以确保顺利完成公司设立流程并合法运营。

在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时,投资者应当仔细审查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不符合条件而影响公司设立进程。

此外,投资者还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策略,确保公司在设立和运营过程中始终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合资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而言,资产总额的要求不仅是对其经济实力的考量,也是对其投资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的一种评估。

通过满足上述条件,投资者可以为公司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为后续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外商投资性公司的设立条件 (三)

贡献者回答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以独资形式或合资形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

1、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

2、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三千万美元;外国投资者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外国投资者或关联公司的技术转让。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条件有哪些 (四)

贡献者回答一、独资或合资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

1. 资信良好,具备必要经济实力,且在中国境内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

2. 资信良好,具备必要经济实力,且在中国境内已设立十个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出资额超过三千万美元。外国投资者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外国投资者或其关联公司的技术转让。

二、合资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

资信良好,具备必要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三、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

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外国投资者为两个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符合上述外国投资者的条件。

四、外国投资者可以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并保证该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母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技术转让。

五、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符合规定条件的,该外国投资者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外国投资者或关联公司的技术转让。以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其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并保证该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母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技术转让。

六、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投资者应将下列文件经拟设立投资性公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商务部审查批准。

(一)设立合资的投资性公司投资各方签署的申请报告、合同、章程;设立独资的投资性公司外国投资者签署的外资企业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二)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文件、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外国投资者已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四)依法审计的投资各方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五)依据规定应提交的保证函;

(六)商务部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外国投资者须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或其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人民币利润或因转股、清算等活动获得的人民币合法收益作为其向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中国投资者可以人民币出资。外国投资者以其人民币合法收益作为其向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出资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及税务凭证。出资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全部缴清。

八、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中至少应有三千万美元作为向其投资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或作为向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已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已依法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未缴付完毕的出资额的出资,或增资部分的出资,或用于设立研发中心等机构的投资,或用于购买中国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不包括投资性公司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已缴付完毕的出资额形成的股权)。

九、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其贷款额不得超过已缴付注册资本额的四倍。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美元,其贷款额不得超过已缴付注册资本额的六倍。投资性公司因经营需要,贷款额拟超过上述规定,应当报商务部批准。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五)

贡献者回答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设立外商投资控股公司资产总额不得低于4亿美元,新政策要求外商申请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并有三个拟投资项目,或者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相关法律知识:《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从公司的名称来讲,所谓投资公司,一般主要从事经贸、资产、经营类投资范围,当然主要还要看公司章程中注明的经营范围。投资公司是以将货币或资产投向本身以外的企业或个人、并从这种货币或资产的投入取得直接经营收入或通过股份变现实现资金退出的企业法人。目前在中国的金融市场,投资公司一般以“投资银行”的角色称呼出现,顾名思义投资公司必须拥有大量的自有资金,才能实现真正的投资运作。同时,由于投资工作本身的难度还需要另外一种类似中介性质的企业来服务投资公司和企业,因此就出现了目前市场上众多的投资顾问公司,顾问公司并不具备真正的投资能力,只是在投资活动中为项目方和资金方牵线搭桥,并从中收取顾问费用。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村律帮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