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5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发生了一起离奇而悲惨的事件:一名女子在行走过程中,被一条从天而降的大狗砸中,导致高位截瘫。这起“高空坠狗”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由于涉事犬只事后不知所踪,无法确定直接责任人,该女子不得不将整栋楼的房东和租户告上法庭。经过漫长的法律程序,这起案件终于有了结果。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房东蔡某和二楼承租方广州煌某公司连带赔偿该女子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73830.71元。
- 1、广州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一案,最终的处理结果如何?
- 2、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事件经过是怎样的?
- 3、一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告了整顿楼,获赔超百万,为何要告整栋楼的居民?
- 4、广州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狗起身离开,最终法院是如何判决此案的?
- 5、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获赔超百万,由谁承担赔偿款?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广州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一案,最终的处理结果如何? (一)

最佳答案两年多前发生的一位广州张姓女子,被天降大狗砸成高位截瘫案,在持续了两年多的审理之后,近日法院终于作出判决处理结果:被告人蔡某作为案涉楼房的出租人、被告煌某公司作为天台的实际使用者,都负有该建筑物的安全保障义务,防范高空坠物等侵权行为的出现。两管理人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导致狗能够随意出入天台,并坠落造成张某人身伤害,根据民法典1198条规定,需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所导致的人身伤害侵权责任。
案件难点这起案件发生于2018年4月,到如今宣布审判结果已达两年多、近三年的时间。之所以审理时间这么久,主要是因为难以找到涉案的狗子和狗主人,张某便把涉事楼房的房东和所有租户都告上法院,索赔护理费、医药费、精神损害费等共300多万元。索赔费用之所以这么多,也是因为张某被砸成了高位截瘫,光后期护理费就需要200多万之多。在后期审理中,由于一直难以找到涉案动物和动物的管理人,所以案情才显得复杂,也拖了这么久。
事发经过时间回到2018年的4月15号,下午2点钟左右,女子张某路过广州白云鸦岗村某工业区的一栋楼下时,被从楼上掉下的一只大狗砸中头颈,张某马上受伤倒地、不省人事。作案的狗子起身就跑了,张某却因此高位截瘫,司法鉴定是一级伤残,需要完全护理依赖。虽然整个过程都被视频监控记录了下来,在网络上影响较大,也被很多人关注,但一直找不到证据确定作案的狗子和实际侵权人,所以案件审理起来很缓慢。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某公司负责人表示无法接受。他认为涉事的狗不是他的,天台也是一个任何人都可去的开放平台,而且事发当天是星期天,他们也没上班,对于判决结果他表示想不通。但在民法典的第1198条中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和管理者,因为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承担侵权责任。原告张某的儿子拿到法院判决书后,表示心里悬着的石头落了地,但并没有感到激动,还说因为缺钱,母亲的病情恢复并不好,希望法院的判决能够执行下来。
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事件经过是怎样的? (二)
最佳答案2018年4月15日下午,张某路经广州白云某工业区一建筑物楼下时,被楼上坠落的一只大狗砸中头颈部,倒地受伤。大狗起身后离开,后来不知所踪。张某被砸成高位截瘫,司法鉴定结果为一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属于完全护理依赖。
因为没有购买保险,张某在住院期间花去了数十万元的医疗费,出院后,丈夫为了照顾张某,只能把工作放下,儿子也专程从武汉来照顾她。一家人没了收入来源,债务越积越多。
事发后,张某的家人曾经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后,只找到了张某被狗坠落砸中瞬间的视频。肇事犬只事后不知所踪,不知道主人是谁。肇事犬只怎么上的楼,什么原因坠落,暂时都难以查清,因此案件也就没有立案。白云警方在回应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事件中暂未发现人为因素,具体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扩展资料
法院判决结果:
因为找不到涉事狗及狗主人,之后张萍整栋楼的房东和租户告上法庭,并明确了索赔诉求: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总共约300多万元,其中后期护理费就占了200多万元。
不同于一般的“一人被砸,全楼补偿”案件,该案伤人的物品是找不到主人的动物,所以显得更加复杂。自从2018年中旬白云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以来,这场官司已经持续了超过两年半的时间。
2021年2月5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张某香诉蔡某彰等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判决被告蔡某彰、广州煌某公司连带赔偿张某香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73830.71元。
一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告了整顿楼,获赔超百万,为何要告整栋楼的居民? (三)
最佳答案之所以要告整栋楼的用户,主要是因为,原告现在还没有找到这个狗的主人,甚至于再没见过狗的踪影。而女子也已经被狗砸成了高位截瘫,颈椎处多发骨折,已经属于一级伤残状态,需要在别人的护理下才能够正常的生活。
因为缺少钱财,女子已经放弃做健康训练,所以现在恢复的并不好,案件从2018年就开始审讯,直到2021年才出一审的结果。原告方则希望被告能够尽快的赔偿,这样就可以有钱帮助受害的女子进行康复训练。
在这起案件中,最无辜的就是被天降大狗砸伤的女子,平白无故的走在路上,却突然被一只从天台上跳下来的狗砸中,从此以后只能瘫痪在床。
然而当女子苦苦追寻狗主人的踪影的时候,却始终没有从房东以及楼层的住户那里得到任何准确的消息。因为截肢以及护理已经花费了很多的钱,女子不甘心吃这个哑巴亏,自认倒霉,于是将整栋楼的用户告上了法庭。
说是整栋楼的用户,但是楼就有两层,每一层里面都有很多独立的空间用于出租,而整个二层已经被一个电子公司承包下来了。
被告方主要是2层的公司老板和这栋楼的房东,在一审的判决结果下,两个人需要承担117万余元的赔偿费用给原告一方。从18年开始这场官司已经打了两年半的时间,正是因为案件缺乏关键的证据和一些基本的依据,所以才使案件变得如此复杂。
在一审的判决结果中,法院方认为出租人和使用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当受害人遭受到重击的时候,他们就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然而被告方却对这种判决结果很不满意,房东认为天台是公共区域,狗从天台那里跳下来是一件难以控制的事情,再加上也不是他自己的狗,所以这种情况让自己赔钱就很难说得通。更多的承租人则认为自己也没有使用过天台这个区域。
在案发现场,1楼的草坪上曾经种有蔬菜,法院方似乎以蔬菜容易引来狗从而带来安全隐患对种蔬菜的电子公司老板进行过控诉。但是老板却认为自己种的蔬菜并不能够引来狗,如果硬将两者扯上关系,那么就太过牵强。
综上就是关于此次案件的所有报道。那么在你的眼里,女子应该自认倒霉,还是房东和所有使用者必须赔偿呢?
广州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狗起身离开,最终法院是如何判决此案的? (四)
最佳答案广州市一厂房的一条大狗从天而降,路人张某被砸中后,瞬间倒地不省人事。大狗起身后离开,后来不知所踪。张某被砸成高位截瘫,司法鉴定结果为一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属于完全护理依赖。因为找不到涉事狗及狗主人,张某将整栋楼的房东和租户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不同于一般的“一人被砸,全楼补偿”案件,该案伤人的物品是找不到主人的动物,所以显得更加复杂。自从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以来,这场官司已经持续了超过两年半的时间。 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此案,在十余名被告中,法庭判决被告房东蔡某和二楼承租方,连带赔偿张某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73830.71元。
两名被告承担百万元赔偿责任张某被大狗砸中右肩后倒地的瞬间,被记录在监控视频里,这段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张某和丈夫同是湖北人,事故发生时,两夫妻刚到广州一个月。平日张路生打着给建筑贴瓷片之类的散工,张某则操持家务。 在农村,年轻人很早讨媳妇,女方收的礼金不少。为了给刚大学毕业的儿子凑点钱结婚,老夫妻才来到来广州打工。没想到这场意外打碎了这个家庭的梦想。 之后张萍整栋楼的房东和租户告上法庭,并明确了索赔诉求: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总共约300多万元,其中后期护理费就占了200多万元。
事发的厂房为两层不规则多边形建筑物,没有封闭性管理,也没有门禁,其中有多个楼梯直通天台。一层二层被分割为多个独立空间出租,各承租人独立使用。 在天台坠狗方向下方为一家电子厂,这家电子厂当年为了夏天隔热,在坠狗方向的天台种了花卉瓜果,并筑了水坝。
因为节日临近,厂房的租户多数是大门紧闭。唯一 一家在现场的租户表示自己是新租户,对那一场意外并不知情。 这场天降大狗事件至今还有很多关键事实的缺失,比如狗此后一直去向不明、附近居民也不清楚该狗的有关情况、警方没有发现涉事狗进入厂房的录像监控视频,也未能查明该狗是否有饲养人权属所有人等等。 在狗主无法确认下,将厂房的所有者和所有承租方告上法庭,是张某在律师的建议下做出的无奈选择。理由是《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所以当年在庭审阶段,被告席上的有的承租方认为自己从未使用过天台,不应该承担责任。而即便当时在楼顶种菜的电子厂也认为,不能认定种了蔬菜就引来了狗,这与张某受伤没有法律因果关系。承租方的普遍意见是,若要追究责任应该找到狗主,而非将矛头指向自己。
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此案,在十余名被告中,法庭判决被告房东蔡某和二楼承租方连带赔偿张某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73830.71元。 法院认为,本案中,张某受害系因狗只从建筑物公共区域三楼天台坠落所致,但现有证据无法确定实际侵权人或狗只实际管理人。
被告蔡某作为案涉建筑物的出租人,被告承租方作为天台区域的实际使用人,均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以防范、制止高空抛、坠物等侵权行为的发生。两管理人并无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造成狗只能够任意出入天台后坠落,导致张某人身损害。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应当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获赔超百万,由谁承担赔偿款? (五)
最佳答案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获赔超百万,由两名被告人承担赔偿款。
据悉,2018年4月15日14时许,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北禺十四巷一栋厂房下,一条大狗从天而降。路人张萍(化名)被砸中后,瞬间倒地不省人事。大狗起身后离开,后来不知所踪。张萍被砸成高位截瘫,司法鉴定结果为一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属于完全护理依赖。
因为找不到涉事狗及狗主人,张萍将整栋楼的房东和租户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不同于一般的“一人被砸,全楼补偿”案件,该案伤人的物品是找不到主人的动物,所以显得更加复杂。自从2018年中旬白云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以来,这场官司已经持续了超过两年半的时间。
2021年2月5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此案,在十余名被告中,法庭判决被告房东蔡某彰和二楼承租方的一家电子厂广州煌某公司连带赔偿张萍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73830.71元。
原告表示:希望判决结果能得到执行
在拿到判决书的当天上午,张立清就赶着前往高铁站,乘坐列车回湖北。因为父亲平日需要照顾瘫痪的母亲,所以家里少了一个经济支柱,一家人的开销都压在这个年轻人身上。张立清一边努力工作,一边要顾及诉讼的事宜,一度非常焦虑。
张立清一直盼着能拿到判决书,但是等到真的看到判决结果时,他并没有任何激动的感觉,只觉得一块石头落了地。“因为没有钱,母亲再也没有做康复训练,恢复的并不好。”张立清没有立刻把判决结果告诉家乡的父母,他想见到父母后再慢慢地和他们说。
“我是希望判决最后能够执行得下来。”张立清说。
原告律师表示,目前对判决赔偿担责认可,数额和承担责任人数不是很满意。等家属思考后,再根据家属要求决定是否上诉。
通过上文关于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获赔超百万的相关信息,村律帮网相信你已经得到许多的启发,也明白类似这种问题的应当如何解决了,假如你要了解其它的相关信息,请点击村律帮网的其他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