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是一个严重损害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其立案标准相当明确且严格。一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表现出严重的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并因此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就可能面临玩忽职守罪的指控。具体来说,这些后果包括致人伤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是给国家声誉和社会带来恶劣影响等。了解这些立案标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这一罪名,并促使相关人员更加谨慎地行使职权。

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

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贡献者回答最新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重伤三人,轻伤四人;再者就是导致个人直接的经济损失在十五万元、以及不满十五万元但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都可以被立案处理。 一、最新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或者重伤两人,轻伤四人,或者重伤一人轻伤七人,或者轻伤十人的。

2、导致20人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的。

5、虽未达到三四两项数额标准,但三四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停业一年的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有哪些?

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本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一)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

(二)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综合上面所说的,玩忽职守就是属于对自己的工作严重的不负责任,从而导致他人的利益和人身受到损失,只要此行为构成了犯罪必定就要承担刑事的处罚,对于案件的判决就会结合受害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从而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刑法的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涉及多种情形,具体如下:

造成人员伤亡:

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重伤;或者十人轻伤。

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三十万元;或虽未达此额,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百万元;因徇私舞弊导致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

对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影响:

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

损害国家声誉或社会影响:

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特定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

海关、外汇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巨额外汇被骗或逃汇。

其他重大损失情形:

其他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伴有徇私舞弊行为:

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并伴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也应立案追究。

情形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就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需依法立案追究。

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三)

贡献者回答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出严重的疏忽或不尽职行为,未能充分履行其职责,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这种行为的严重性体现在以下几点: 如果因玩忽职守导致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轻伤10人,将被视为立案的必要条件。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的,即使未达到30万元,但间接损失超过100万元的,同样会被立案侦查。

如果存在询私舞弊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的,也会被列为立案的标准之一。

玩忽职守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严重停产、亏损或破产,是另一项重要立案依据。

对国家声誉的严重损害,或者引起恶劣社会影响,也会促使对玩忽职守行为的立案。

对于海关和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如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巨额外汇被骗或逃汇,将被视为玩忽职守的严重情况。

其他任何方式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同样符合立案条件。

最后,如果存在询私舞弊的行为,并且具备上述任何一种情形,都将被认定为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 扩展资料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公安机关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四)

贡献者回答公安机关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首先,如果因玩忽职守导致20人出现严重中毒情况,则符合立案条件。其次,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5万元,或间接经济损失达到75万元,亦构成立案依据。

在经济损失方面,当公共财产或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或间接经济损失达到150万元时,可认定为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之一。即使单个项目未达到上述金额,但合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或合计间接经济损失达到150万元,同样满足立案条件。

此外,如果公安机关的行为导致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超过一年,或直接导致破产,也属于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情形。在公共利益受损方面,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同样可以作为立案依据。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节特别严重,则会受到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对于徇私舞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处罚则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将面临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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