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超过3人构成诈骗 (一)

民间借贷超过3人构成诈骗

民间借贷主要是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但是民间借贷行为是一个风险较高的活动,如果出借人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非法吸收他人资金的,或者吸收他人资金后出借部分给借款人,部分用于自己挥霍使用的,则可能触犯了集资诈骗罪。

在民间借贷中,存在以下行为构成诈骗:

(一)使用虚假的证件和财产证明去贷款并长时间未偿还贷款

(二)以虚构的借款理由来借款并恶意躲避债务

(三)隐瞒事实

(四)信用卡诈骗

(五)借款人所借贷的数额远远高于其偿还能力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和本法第14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注:自《民法典》2020年1月1日生效后,分析内容与民法典冲突之处将参照《民法典》规定,结论可能不同。

民法典中个人民间借贷如何构成诈骗罪 (二)

在民法典中,个人民间借贷构成诈骗罪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借贷目的非法:如果借方在借款时的主要目的在于非法占有,即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归还借款,这可能构成诈骗罪。

借款金额较大:诈骗罪的构成通常要求涉及的借款金额达到较大的标准。具体金额的大小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借方故意拖延还款:借方在借款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在还款时故意拖延或逃避,企图长期占用借款,这种行为也可能被视为诈骗。

需要注意的是:

在判断是否存在诈骗行为时,除了考虑上述因素外,还要结合借款方式、双方关系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如果借款方在取得借款后,确实有归还的意愿和能力,但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暂时的困难,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诈骗。

因此,在处理民间借贷中的诈骗罪案件时,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以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什么叫高利贷(五种民间借贷构成诈骗) (三)

高利贷是指利息极高的民间借贷,且部分高利贷会采取利滚利的计算方式,导致债务迅速累积,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以下是关于高利贷及五种可能构成诈骗的民间借贷情形的详细解释:

一、高利贷的定义

高额利息:高利贷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利息远高于正常民间借贷的利息水平,通常远超法律规定的上限。利滚利计算:部分高利贷会采取复利计算方式,即将利息计入本金再计算下期利息,导致债务迅速膨胀。

二、五种可能构成诈骗的民间借贷情形

虚构借款用途:

借款人编造虚假的借款用途,如投资虚假项目、治病等,以骗取贷款。

虚高借款金额:

签订远高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借款合同,通过虚增债务的方式非法获取财物。

制造虚假给付痕迹:

采取银行转账、现金交付等方式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给借款人的假象,随后以各种名义要求借款人返还部分款项,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

恶意制造违约:

通过设置不合理的还款条件、故意隐瞒还款方式等手段,恶意制造借款人违约的假象,进而要求借款人支付高额违约金或滞纳金。

肆意认定违约:

在合同中随意设置违约条款,如稍有逾期即认定为违约,并要求借款人承担巨额违约责任,以此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总结:高利贷因其高额利息和利滚利的计算方式,对借款人构成极大的经济压力。同时,上述五种民间借贷情形可能构成诈骗,严重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务必谨慎审查合同条款,避免陷入高利贷陷阱或遭受诈骗。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民间借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