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居间合同是什么意思
- 2、什么是居间合同?
- 3、居间合同是指的什么意思
- 4、联营合同好还是居间协议好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居间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

最佳答案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签订合同的机会或中介服务,而委托人需向居间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种合同。关于居间合同,可以进一步理解为以下几点:
服务内容:
居间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这意味着居间人需要为委托人寻找潜在的交易对方,或者协助委托人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以促成合同的签订。
报酬支付:
委托人需要向居间人支付报酬。这个报酬是居间人提供中介服务的对价,通常在合同中会有明确的约定。报酬的多少可能取决于合同的性质、金额以及居间人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效果等因素。
费用承担:
居间人在为委托人提供中介服务的过程中,所支出的相关活动费用需要自行承担。这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费用、信息搜集费用、交通费用等。这意味着居间人在提供服务时,需要自行承担一定的经济风险。
真实义务:
居间人需要真实地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相关事项。这要求居间人在提供服务时,必须诚实守信,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以确保委托人能够基于真实的信息做出决策。
综上所述,居间合同是一种基于中介服务而建立的合同关系,其中居间人提供中介服务以促成交易,而委托人则需支付相应的报酬。
什么是居间合同? (二)
最佳答案一、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法律分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居间人的权利: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居间人的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2、忠实义务;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居间人的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有哪些
当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一份居间合同,居间合同在很多时候都会用到,比如,房屋买卖,融资贷款等等情务的情况,居间合同的主体资格的分辨是很多人都理解居间人的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有哪些,为了给你解答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居间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间主体资格是有效的则主体资格,则居间合同可能导致无效。
居间合同中,只要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强制性规定,合同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表达,就是有效的居间合同。
二、
(1)对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公民作为居间人的居间行为,民间生活中的确有存在的必要性和积极意义,而上予以限制或禁止,只能予以引导和规范。因此,对这类居间活动,只要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居间制度的基本原则,就要予以认定,而不能强求居间人具有经过法定程序。
(2)对从事某些特定领域的以法人或社会组织为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要予以限制和规范,要求居间人必须具有经过法定核准的特定予认定和保护。把居间活动间和法人的居间,这是完全符合合同法关于居间的。
三、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报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
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人,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
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行使报酬请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请求权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
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在实践中,出现居间的情形很多。所以了解居间合同的效力还是很有必要的,对于居间合同,还需要了解居间人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居间人享有哪些权利以及需要居间人履行哪些义务,这些规定都是属于居间合同的重要内容。
延伸阅读:
居间报酬的标准
处理居间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什么是居间合同
三、贷款居间服务合同的主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居间人的义务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就是委托人的权利。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向委托方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约媒介是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承担的主要义务。2.忠实于当事人的利益忠实于当事人的利益是指居间人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的忠实义务具体包括:首先,居间人应将其所知道的有关订立合同的情况或商业信息如实告知委托人;其次,居间人不得对订立合同实施不利影响;再次,对于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以及后来的订约情况负有向他人保密的义务。二、居间人的权利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有以下两个方面。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
四、最高院关于中介合同的解释?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特征:(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居间合同的主体: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而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
二、中介如如何避免跳单
中介公司面临“跳单”的被动局面,与中介公司的看房确认单条款的设计缺陷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按照这一规定,居间报酬包括信息费和服务费。提供信息是中介服务的主要义务。中介公司提供的此项服务为客户提供了极大的方便,避免了客户为寻找房源付出劳苦,节约了时间,为此客户理应支付中介信息费。但是对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贷款、纳税和房屋产权过户,应当允许客户有所选择,也就是说客户有权选择提供房源信息的中介公司完成,同时也可以选择自己完成或者委托他人完成,对此中介公司无权加以限制。
但是,目前各中介公司在看房确认单中,并未将中介费用清晰地划分为提供信息费和后续促成成交服务费,而是笼统的把上述两种费用绑在一起。一旦形成诉讼,会认为中介公司无理剥夺了客户完成后续交易的选择权,从而导致促成双方合同成立的服务费用无法支持。与此同时,中介公司又不能举证证明“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信息费也无法支持。这就是中介公司“跳单”案件败诉的主要原因。
鉴于此,中介公司务必在看房确认单的条款设计中,明确的将居间服务费中的信息费单独列出。因此,看房确认单的主要条款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确认本公司提供的房屋信息为客户首次知晓;2、客户看房后没有购买该房,则不交中介费;但是看房后客户或者其亲属购买了此房,说明客户采用了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因此应当向中介公司支付信息费。信息费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应当约定的明确、具体。信息费的支付时间,应当约定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的五日内支付,逾期应支付违约金。3、客户要求中介公司提供后续服务的,包括签订合同、代办贷款、纳税、过户等,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款,另行给付后续服务费。看房确认单条款这样设计的结果,就是双方通过签字盖章确认了“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具体数额或者是计算方法,这样如果客户“跳单”,中介公司主张给付信息费,就没有理由不予支持了。
居间合同是指的什么意思 (三)
最佳答案居间合同,也称中介合同,是双方约定中,一方接受另一方委托,根据对方指示,为对方寻找合同订立机会或提供交易媒介服务,同时收到报酬的合约。此合约核心在于,一方作为居间人提供服务,另一方作为委托人支付费用。居间人旨在连接买卖双方,促成交易并取得合理佣金。依据法律,如《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明确为中介人提供合同订立机会或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法律关系。
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扮演关键角色,其职责是主动寻找、推荐合同机会,或是搭建交易双方沟通的桥梁。此服务目标在于推动交易完成,确保双方达成协议。委托人则需根据服务成果,支付预先约定的报酬给居间人。此支付行为是合同条款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确保了居间服务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居间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中介形式,其价值在于加速交易进程,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挑战。通过居间人的专业服务,买卖双方能够更高效地找到合作机会,达成交易。这一过程不仅促进了经济活动的流通,也保障了双方权益,确保交易公平、透明。
综上,居间合同是法律框架下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中介服务合约。它旨在通过居间人的专业服务,连接买卖双方,促进交易的达成,并通过报酬机制激励服务提供。这一合同形式在商业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保障各方权益,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联营合同好还是居间协议好 (四)
最佳答案该两个合同签居间合同更好。原因解释如下:
1、居间合同是以居间人作为中介进行交易,有利于保障各方的权益。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双方可以明确规定居间方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保护。
2、居间合同可以明确约定居间费用、违约责任等条款,降低双方的交易风险。这样可以避免未来因费用问题出现纠纷和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3、居间合同在法律上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和保护,能够提供双方在法律保护下的权益。
4、联营协议虽然也可以合作,但是在合作过程中,没有充分的法律保障,风险较高。
5、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建议在签订任何合同前,咨询专业法律顾问或者律师,确保选择的合同类型更符合您的实际需求和利益保障。此外,也需要考虑该交易的具体内容、双方的实际情况和交易目的,并权衡利弊,最终做出决策。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居间合同的信息了解不少了,村律帮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