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民法典旅游合同违约可以要求赔偿吗
- 2、旅行社组团必须与游客签订电子旅游合同吗请列出相应的法律依据
- 3、自行旅游合同(自愿旅游协议)
- 4、旅游合同的种类
- 5、国家旅游局旅游合同范本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民法典旅游合同违约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

答民法典规定,旅游合同违约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情况根据违约行为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
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导游擅自增加项目:
如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需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擅自增加购物次数:
每次需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导游擅自安排非指定商店购物:
若所购商品为假冒伪劣,旅行社应赔偿旅行者的全部损失。
导游私自兜售商品:
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导游索要小费:
旅行社应赔偿索要小费的2倍。
导游擅自离开旅游团队:
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交通工具低于合同约定等级:
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支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观光景点不能游览:
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的违约金。
饭店低于合同约定等级:
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20%的违约金。
这些规定均基于《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旅行社组团必须与游客签订电子旅游合同吗请列出相应的法律依据 (二)
答最近,一些朋友询问,团队旅行时,旅行社是否必须与游客签订电子旅游合同?传统的纸质合同是否可行?本文将解答这个问题,并为大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
1. 旅游公司必须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
根据《旅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第五十八条进一步明确:“包价旅游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旅行社必须与游客签订书面旅游合同。
2. 旅游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尽管《民法典》允许合同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签订,但《旅游法》是一项特殊法律,要求合同必须书面化。《旅行社规章》第五十五条规定了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和责令停业整顿。
3. 旅游电子合同是合法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电子签名法》第四条和第三条进一步明确了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电子旅游合同是被认可的。国家文旅部也在推广电子旅游合同的使用,因为它可以节约成本、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并更好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4. 电子旅游合同需符合规定。
综上所述,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旅游合同,但需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自行旅游合同(自愿旅游协议) (三)
答自行旅游合同(自愿旅游协议)相关解答如下:
一、自行旅游合同(自愿旅游协议)的定义
自行旅游合同,又称自愿旅游协议,是游客与旅行社或相关旅游服务提供者之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旅游服务的相关事项达成的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游客权益和规范旅游服务行为的重要依据。
二、自行旅游合同(自愿旅游协议)的主要内容
旅游服务提供者信息:包括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详细列出旅游的时间、地点、路线、景点、住宿、餐饮等具体安排。旅游费用及支付方式:明确旅游费用的总额、包含的项目、支付方式及时间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游客的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等权益,以及旅游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违约责任:约定双方违反协议时应承担的责任及赔偿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三、自行旅游合同(自愿旅游协议)的签订注意事项
选择正规旅行社:确保旅行社具有合法资质,能够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在签订协议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理解并同意所有内容。明确旅游行程安排:确保行程安排符合个人需求,避免行程过于紧凑或存在安全隐患。注意费用明细:了解旅游费用的具体构成,避免存在隐形消费或额外费用。保留证据:签订协议后,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行程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权。
四、自行旅游合同(自愿旅游协议)的法律效力
自行旅游合同(自愿旅游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签订协议前,务必充分了解并考虑相关风险及后果。
旅游合同的种类 (四)
答旅游合同的种类主要分为以下两种:
包价旅游合同:
定义: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指定的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特点:这种合同包含了旅游行程中的主要服务,旅游者支付固定费用后,可以享受一站式旅游服务。
代办旅游合同:
定义:代办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合同。特点:旅行社在代办旅游合同中主要起中介作用,为旅游者提供单项或多项旅游服务的预订服务,旅游者需要自行安排和组合各项服务。
注意:在《旅游法》颁布实施之前,还存在自由行旅游合同这一类型,但现已归入包价旅游合同中,不再作为一种独立的旅游合同类型。因此,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旅游合同主要分为包价旅游合同和代办旅游合同两种。
国家旅游局旅游合同范本 (五)
答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
旅游线路为:.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共计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_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_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旅游合同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