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

答1. 劳动法的第一项基本原则是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意味着劳动者不仅享有工作的权利,也有完成分配给他们的任务的义务。
2. 第二项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确保了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他们的经济利益得到法律的保护。
3. 第三项原则是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这涉及到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合理地组织和分配劳动力,以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了劳动者的具体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和休假的权利、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以及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同时,劳动者也有责任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及具体内容? (二)
答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涵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体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它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一)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劳动是公民的权利,即我国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权利。这对公民、用工单位和国家都有特定的法律意义。对公民来说,意味着享有包括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对用人单位来说,意味着必须尽可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平等地录用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履行提供社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应尽职责,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公民劳动权的实现。对国家来说,意味着应当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保障。 劳动也是公民的义务,这是宪法的规定,也是从劳动尚未普遍成为人们生活第一需要的现实和社会制度的要求出发提出的。对公民来说,劳动的义务意味着必须以劳动作为谋生手段,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就业机会的同时,努力通过自谋职业、自愿组织就业等方式为自己创造就业机会,并在劳动岗位上履行各项义务。对用人单位来说,意味着有权组织职工参加劳动,并要求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和完成劳动任务。对政府来说,意味着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促使公民以劳动作为其获取生活主要来源的基本手段;禁止或制裁非法的不劳而获行为。 (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历来是各国劳动法所奉行的主旨。劳动者权利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劳动权、获取劳动报酬权、劳动保护权、休息休假权、职业培训权、物质帮助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等。劳动法应当以具体落实宪法中关于劳动者权益的规定为己任,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应当是偏重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和最基本的保护。 所谓偏重保护,即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在劳动关系中事实上处于相对弱者地位的劳动者。这就要求,在劳动法应当以保护劳动者权利为立法本位,更多地体现劳动者权利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把保护劳动者作为首要任务。 所谓平等保护,即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其涵义和要求包括两个层次:(1)各种劳动者的平等保护。对于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职务以及在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工作或用工形式等不同的各种劳动者来说,在劳动法上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劳动者在劳动方面的歧视。(2)对特殊劳动者群体进行特殊保护。例如,妇女劳动者、未成年劳动者、残疾劳动者、少数民族劳动者、退役军人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群体除了受到劳动法给予的各种一般保护外,其特殊利益还受到劳动法的特殊保护。这种特殊保护是对一般性平等保护的必要补充,旨在使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利益与一般劳动者的共有利益一样受到平等保护,因而并不违背平等保护的精神。当然,关于特殊劳动者群体及其特殊利益的界定,关于特殊保护的措施和限度的确定,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所谓全面保护,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是财产权益还是人身权益,无论是法定权益还是约定权益,无论其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哪个方面,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缔结以前、缔结以后或终止以后,都要置于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内。 所谓最基本保护,即是对劳动节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利益的保护。在劳动者的利益结构中,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须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基本生活需要等利益属于基本利益,对劳动者的意义最重要,保护劳动者首先就是要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利益。 (三)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劳动法主体主要包括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就是要求尽量实现这三方利益的平衡。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实现劳动法主体三方权益的平衡,劳动法的具体条文应在充分考虑、衡量了三方主体利益之后确定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什么 (三)
答劳动法基本法律原则的渊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主导整个劳动法制定全过程,为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关系时所应体现的总的指导思想和遵循的基本准则。与基本原则的特点相适应,统治阶级往往通过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来对基本原则进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基本原则具体如下:
1. 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
2.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3. 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四)
答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
- 劳动权利:公民有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有权依法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和用工单位,利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就业保障条件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
- 劳动义务:劳动尚未普遍成为人们生活第一的现实和社会主义固有的反剥削性质要求公民履行劳动义务。
2.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 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提供保护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
- 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包括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
- 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关系缔结前、缔结后或终结后都应受到保护。
- 基本保护: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即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
3. 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 双重价值取向:劳动力资源配置应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双重价值取向,对劳动力资源的宏观配置和微观配置进行规范。
- 宏观配置:社会劳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各个用人单位之间的配置。
- 微观配置:处理好劳动者利益和劳动效率的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同时,劳动者还应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村律帮网关于劳动纪律做为基本原则的意义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