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诈骗罪的无罪辩护是怎样的? (一)

不构成诈骗罪的无罪辩护是怎样的?

不构成诈骗罪的无罪辩护是围绕着主观意图并不是出于这样的一种诈骗的规定,所以说自己也不是为了为获取非法的利益,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可能是存在的证据不足这个点,所以要紧紧的围绕着相关的证据提供的,并不是特别的完美的情况之下不能够构成诈骗的。

一、不构成诈骗罪的无罪辩护是怎样的

不构成诈骗罪的无罪辩护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一个具体的辩护意见的阐述,

1、主观意图不是出于诈骗

(1)行为人有真实的还款行为,具备还款能力,且不存在逃逸、隐匿财产等行为的,不能认定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

(2)行为人与相对人存在民事纠纷,采取占用他人财物的不当手段以实现权利,该行为不妥甚至可能涉嫌其它犯罪,但不能据此认定行为人对财物的非法占有目的

(3)民事借贷纠纷、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区别,罪与非罪的区分关键,即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主观方面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诈骗罪主观方面存在两点问题:犯罪故意与犯罪目的,司法实务中,不能将故意等同于犯罪目的。成立诈骗罪,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主观上具有骗取对方财物的故意,同时还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该财物的目的。此即目的犯构罪的特殊要求,亦符合该类犯罪的本质特征。

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而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故,若控方提供的证据不能达到法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即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们国家一直以来对于这样的一种诈骗罪,他的处罚力度都非常的深,因为他损害了别人的一个合法的财产的利益,当然如果确实不能够构成诈骗罪的话,那么请一个律师来进行一个辩护是非常有必要的,最重要的就是要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无罪。

涉嫌诈骗证据不足会不会被无罪释放 (二)

诈骗罪是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犯罪行为。若诈骗罪证据不足,人民检察院审查时,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且仅限二次。二次补充后仍证据不足,检察院应不起诉。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86条。

该规则指出,以下情形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1)定罪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核实;(2)犯罪构成事实缺乏必要证据证明;(3)定罪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排除其他可能性。若证据不足,诈骗行为可能无法被定罪,犯罪者可能会被无罪释放。

综上所述,证据不足的诈骗案,检察院或可基于《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86条,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从而决定不起诉。这意味着,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犯罪者有可能被无罪释放。

诈骗没有证据无罪释放是合法的吗? (三)

诈骗没有证据无罪释放是合法的。根据刑法规定的无罪释放的条件,不能证明其有罪,认为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理应释放,并开出证明。我国法律是以证据为依据进行裁判的,只有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能对犯罪人员进行定罪判刑。 一、诈骗没有证据无罪释放是合法的吗

无罪释放是司法机关宣布在押人犯无罪并解除其被拘禁束缚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以及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检察院审査起诉时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被告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判后释放在押的被告人。诈骗没有证据,无法证明其有罪,因此应当无罪释放。

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上述无罪释放,与如下情况的释放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1)人民法院根据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

(2)人民检察院根据免予起诉的决定,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

(3)司法机关根据情况将在押被告人改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并对其予以释放。

诈骗没有证据,就意味着不能证明被告犯了罪,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或法院都无权一直关押一个没有证据证明其犯罪了的人,因此应当无罪释放。相反,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就算不承认犯罪也是无法逃脱罪责,法律会根据各项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依法判刑。

诈骗无罪释放会通知受害人吗? (四)

涉嫌诈骗罪 的 犯罪嫌疑人 被无罪释放之后一般不会通知受害人的,法律上没有规定司法机关有通知受害者的法定义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 免除刑事处罚 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 ,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 已过追诉时效 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死亡 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境外诈骗罪怎么定罪?无罪和免处案例解读 (五)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境外诈骗罪的定罪,以及无罪和免处案例的解读如下: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定罪: 行为认定:若某人被指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需有具体证据证明其确实参与了组织活动,包括招募、运送、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等行为。 合法出境的排除:如果被组织者持有合法护照,并按规定程序出境,则该行为不属于偷越国边境。

境外诈骗罪的定罪: 诈骗行为:需确认是否存在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的诈骗行为,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财物。 诈骗结果:虽然未直接诈骗到财物,但如果存在诈骗行为,且针对境内居民实施,也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特别是当诈骗行为构成严重情节时。 出入境记录:诈骗者的出入境记录也是定罪的重要参考,特别是如果一年内出境时间累计超过30日或多次出境,且与诈骗行为相关。

无罪案例解读: 缺乏共同欺诈意图:如王某A案例中,虽然为张某A丈夫调动工作介绍了张某B,但未明确共同欺诈意图,且缺乏共同欺诈的证据,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无罪。

免予刑事处罚案例解读: 从犯且如实供述:如王某案例中,虽然明知他人目的非法务工仍协助编造出国理由骗取旅游签证,但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且如实供述,法院鉴于其具体地位、作用及认罪态度,对其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境外诈骗罪的定罪需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无罪和免处案例也体现了法律对于不同情节和行为的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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