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是什么
-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3条是怎样的
- 3、交通事故几天不处理需要走程序
-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 5、交通事故怎样走一般程序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是什么 (一)

答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有期徒刑;
4、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形下,根据实际的违章行为给进行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3条是怎样的 (二)
答法律分析:第五十三条规定,尸体检验报告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对于没有家属、家属不明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对身份不明的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身份不明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的市级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因宗教习俗等原因对尸体处理期限有特殊需要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紧急处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三条 尸体检验报告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对于没有家属、家属不明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
对身份不明的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身份不明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的市级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
因宗教习俗等原因对尸体处理期限有特殊需要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紧急处理。
交通事故几天不处理需要走程序 (三)
答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流程和时间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有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交警会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进行车辆检验,时间可能会稍有延长。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交警会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完成认定书的制作。若事故涉及需要检验或鉴定的情况,交警会在收到相关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后的五日内制作认定书。
若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具备条件,交通事故认定书还可以在网上公布,但需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因此,对于尚未处理的交通事故,不必过于焦虑,只需耐心等待交警的安排。如有检验或鉴定需求,也请耐心等待相关报告或意见确定后,交警部门会按规定时间制作认定书。
总的来说,交通事故处理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但一般情况下10天内会完成责任认定。若涉及检验或鉴定,需等待相关报告确定后,交警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书的制作。请保持耐心,不要急于求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四)
答法律主观:
一、发生 交通事故 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 二、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三、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立案 调查。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 医疗费 及事故责任 保证金 ,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 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30日内调解二次,必要时可延长15日。 八、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调解 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怎样走一般程序 (五)
答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步骤如下:
报警、受理和处警: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警。
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会按规定受理并派遣警力前往事故现场。
现场处置:
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初步的安全处置,确保现场安全,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同时,会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现场调查、取证:
交警会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包括测量、绘图、拍照、录像等,以收集事故证据。
还会询问当事人、证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
立案:
根据现场调查和取证结果,交警部门会决定是否立案处理。
交通事故认定与复核:
交警部门会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处罚裁决:
对于事故中涉及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会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损害赔偿调解:
交警部门会组织事故双方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协助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制作案卷文书:
交警部门会整理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所有材料,制作案卷文书,以备后续查阅和存档。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村律帮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