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警方通报 男子将占位车辆丢入河道
- 2、南京女子人肉占车位被车强行顶开,车主可能会面临哪些处罚?
- 3、车位被占,男子叫来叉车把占位轿车扔进河中!警方如何通报这件事的?
- 4、男子叫叉车将占位车辆扔进河里,为什么不少网友叫好?
- 5、车位被占,男子叫来叉车把占位轿车扔进了河中,警方怎么通报这件事的?
多个答案解析导航:
警方通报 男子将占位车辆丢入河道 (一)
贡献者回答警方通报称,男子林某凯因车位被占,雇人驾驶叉车将占位车辆丢入河道,林某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以下是具体细节:事件起因:福建福州一名车主陈某根占用同小区业主林某凯的车位。事件经过:在联系不上车主陈某根的情况下,林某凯雇人驾驶叉车将陈某根的车辆叉走,并在一座桥边将其丢入河道。事件影响:该事件引发了众多关注和讨论,根据网传视频显示,车辆被投入河中时发出巨大声响,引来路人驻足围观。警方处理:当地警方在事件发生后发布了通报,依法对林某凯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龚某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南京女子人肉占车位被车强行顶开,车主可能会面临哪些处罚? (二)
贡献者回答当今社会车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的代步工具,随之而来的车位的不够,也有很多人开始进行人肉占车位。
不过既然都叫车位了,车子来了之后当然能放,可人站在这里又算怎么回事了?
在南京有一女子人肉占车位,结果被这辆车给强行抵开了,该女子非常郁闷,叫着自己的同伴赶紧录视频报警,而自己则站在车辆前面,想要阻挡车子驶入车位,很显然当时只有这一个车位了,哪怕是有人在阻挡,车主也开车停到了车位之上。
我想车主也是被这样的行为给气着了,明明有车位,但是却被两个女子阻挡,不过这样的做法呢,还是不恰当的,万一把对方上个好歹,自己还得遭殃,何必呢?
虽然这两个女子的行为并没有违法,可是行为却不正当。
两个女子也更加不应该以身犯险呀,毕竟人怎么能够抵得过车子呢,争吵都还好,万一被伤到了,这不得不偿失了吗?
在商场或者是这样的公众场所,地下停车库,都应该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更加不能去私自占用停车位,所以两个女子这样的行为是完全不合理,并且不道德,也不安全的一种行为。
当然车主这样的做法确实也是涉及到了对方的人身安全,所以肯定也是会遭受一些处罚的,所以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咱们还是各自退一步海阔天空了,不过也能够看得出来,这个车主是非常缓慢的把车开进停车位的。
女子报了警之后警方也来了,把双方的当事人带走进行调解,后续的情况呢,暂时也没有听到通报,虽然双方起了争执,但也没有遭受到人员损害,也算是庆幸。
车位被占,男子叫来叉车把占位轿车扔进河中!警方如何通报这件事的? (三)
贡献者回答车位被占,男子叫来叉车把占位轿车扔进河中,警方对于这起事件发布了通报!从警方通报上看警方已经对林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不仅如此,叉车司机龚某某也已到案!警方表示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后续会有续报!
据悉,这是一起占车位引起的纠纷,陈某某无车位,将车停在林某某的车位上,林某某拨打陈某某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林某某气愤不已,冲动之下请了叉车司机将陈某某的车移开并直接扔进了河里。林某某做这件事的时候,并无后悔之意,他在现场告知围观者他赔得起,就是不想纵容这些恶意占他人车位者!即便是林某某的行为不当,涉及违法,现场依旧有人支持他,很多人甚至给林某某鼓起了掌,现场气氛看起来非常“燃”。林某某车位是私人车位,这是不争的事实,陈某某未经林某某允许,私自将车停在林某某的车位上,他的行为是不妥的,是违法的!只可惜林某某没有依法来处理此事,采取了极端的方式,有理变无理,恐怕要面临牢狱之灾!
相关法律
我们从相关法律来解读一下此案,林某某此举虽然说很解气,但却涉嫌损坏他人私有财产!林某某将陈某某的车扔进河中,可不是赔一辆车这么简单,蓄意损坏破坏他人私有财产是刑事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蓄意破坏他人私有财产,情节严重,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网友热议
此事传到网上后,网友纷纷表示冲动是魔鬼,相信林某某被行政拘留之后已经后悔,但此时他后悔也为时已晚,毕竟,法不容情!
车位被占,男子叫来叉车把占位轿车扔进河中!对此你怎么看?
男子叫叉车将占位车辆扔进河里,为什么不少网友叫好? (四)
贡献者回答极目新闻消息,私家车位被人占用后,业主在联系不上对方的情况下,直接叫来叉车将占位轿车扔进河里。这是11月19日晚发生在福建福州的一幕。20日,涉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目前已有相关部门到场处置此事。有目击者称,被丢下河的车辆已打捞了上来。
据网友爆料,在福建省福州市一小区内,一业主私人车位被他人占用,车位主人在联系不上对方的情况下,叫来叉车将占车位的小车丢进了附近的河中。车位主人在视频中还表示:“这部破车我也赔得起。”
网络视频截图
涉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两部车都有自己的车位,车被扔进河里的业主当时确实将车停在了另一业主的私人车位上,具体纠纷并不清楚。
此事引来网友热议。有的认为干得好,对占车位不挪的,讲道理不如来狠招,就该如此对付;有的认为,这解气是解气了,但代价太大划不来,因为涉嫌毁坏财物,搞不好自己要摊上事,有理变无理。
叫来叉车把占位小车扔进河里,这种行为肯定不可取,反应过激了。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可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同时赔偿损失。所以,将他人轿车扔进水里,图一时之快,出了口气,但后果还是要自己来承担。
虽然业主说,“这部破车我也赔得起。”实际上,这不是赔不赔得起的问题,是涉及法律责任的问题。如果轿车被水泡后损失较大,扔车的业主可能吃不了要兜着走。即便能够和解,也要赔点钱,付出一定的代价。
网络视频截图
为什么不少网友又叫好,认为车主干了很多人想干而不敢干的事?这折射的实是停车位被占之痛。现实中,不乏霸占他人车位又不愿挪车的现象,碰到不讲道理的,还真是头疼,又没有好的解决办法。于是,有了各种“硬核维权”。诸如将对方车子上锁,或将对方车子拖走,还有扎车胎、砸车玻璃、划车、泼垃圾之类报复行为。更有甚者,在沟通挪车未果后,开车故意多次撞击对方停放车辆。这都是极其错误的行为。
20日,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雇请叉车的业主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说明,用极端手段出气,实际上解不了气,只会让自己更怄气:从受害者变为侵权者,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只有合法维权、理性维权才能真解气。根据法律规定,霸占他人车位属于侵权行为。当被人侵犯时有权利要求对方停止侵犯,若情节严重,可以要求赔偿。在发现购买车位被占用后,可联系车主挪车,如协商未果,可报警或联系物业等管理人员协助解决。如在一段时间内联系不上违停车主,可向该车主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任何过激反应,反会让自己更受伤,不值得。
延伸阅读:
男子雇叉车将占位小车丢进河里称"这破车赔得起"律师解读
据潇湘晨报报道,11月19日,网传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一小区,业主因车位被人占用,叫来叉车将占位小车扔进当地的流花溪河道内。记者了解到,事发小区为仓山区的融信白宫小区,疑似因车位纠纷引发。
对此,11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通报称,男子因地库车位被占用,雇人驾驶叉车将他人车辆叉走并丢入河道,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多个网传视频显示,某小区地下车库内,一辆叉车正在移动一辆小轿车,移到河岸边后,将小车推入河道内。“占我的车位,叫他移他说‘我感冒了’,可以啊,感冒了是吧,没事的,我直接把它丢到流花溪里去,这破车我也赔得起。”疑似原车位主人说道。
11月20日,多位福州网友告诉记者,事发小区为仓山区的融信白宫小区。网友提供的视频显示,20日上午,轿车还在河里泡着。融信白宫内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其了解到疑似因车位纠纷引发,不过矛盾者双方的情况并不是很清楚。
11月20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了解情况,未获有效回应。据海峡都市报现场报道,20日上午9时许,一辆轿车沉在流花溪里,现场已拉起警戒线,仓山分局回应称,具体情况还在了解。
11月20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通报称,11月19日23时许,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仓山某小区地库内的车辆被丢入河道,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报警人陈某根于11月18日17时许占用林某凯地库车位。11月19日22时许,林某凯在联系不上陈某根的情况下,雇请龚某强驾驶叉车将陈某根的车辆叉走并丢入河道。
目前,林某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龚某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个话题引发了网友热议,网友们众说纷纭。
据海峡都市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的康国俊律师。康国俊律师表示,车位如果是业主购买的,占据他人所购买的车位是侵犯了他人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业主作为所有权人可以要求其退出车位。
但业主如果保护权利的方式失当,可能也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具体是否涉嫌犯罪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实认定。
而该事件中,叉车司机可能存在明知将造成严重后果仍然放任或者疏忽大意的过失,具体情况要执法部门判定。
据上游新闻报道,11月20日下午,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利平向记者表示,车位主人的扔车行为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受害方的过错也很明显,车位主人也有不入罪的正当理由。办案机关应多调查具体情节和背景信息,斟酌考虑办案。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利平认为,车位主人的扔车行为,如果给受害者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即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目前还不知道车子的品牌、新旧程度和价值。”
“如果占用时间不长,留个电话还可以通融。”徐利平认为,本来大城市停车位就较为紧张,车位也属于业主的私有财产,车主抢占别人的停车位,是这场扔车事件矛盾的导火索。这类占用他人车位的行为,对公众造成的社会观感较差,容易激发矛盾。在这起事件中,办案机关应该多考虑公共道德。
他还表示,办案机关还需要酌情考虑涉案双方平日表现等细节,以及“小区车位充裕程度”、“车主是否经常占用他人车位”等背景,都需要详细了解,“如果涉事车主经常占用一个车位,那么恶性很大。”
“《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犯罪。这可能属于民间纠纷。”徐利平称,他个人认为,如果受害方的过错也很明显,车位主人也有不入罪的正当理由,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应该充分利用不构成犯罪的出口,能够治安处理的,就不采取刑事措施;能民事赔偿的,就不采取治安管理措施,“不能与公众对社会道德认知出入太大。”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上游新闻、海峡都市报、潇湘晨报
车位被占,男子叫来叉车把占位轿车扔进了河中,警方怎么通报这件事的? (五)
贡献者回答车位被占,男子叫来叉车把占位轿车扔进了河中,警方是这样通报这件事的,警方表示,其中一名业主的车位确实被另一方占了,在联系不上对方的情况下,这位业主直接将对方的车辆叉走并且丢尽了河道当中。对此,公安机关已经对这个人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在福建福州一个小区里面,一位业主私人车位被他人占用了,在经过沟通无果之后,他叫来叉车将占车位的小车直接丢进了附近的河里面,还非常嚣张的表示,这样的破车他赔得起。物业人员表示,其实两部车都有自己的车位,只不过其中一人确实把车停在了对方的私人车位上,这才惹怒了其中一位车主。对于这件事情,警方的通报如下。
首先,这位丢别人车子的车主的行为明显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虽然说一开始自己是受害者,因为自己的车位被占了,不过经过他的这一番操作,就算是得理的事情也会变得不得理。他私自把别人的车子丢进了河道当中,这就是对他人财物的一种破坏。如果他在经过协商之后,对方拒绝挪车,那他还占一点理。如果是联系不上对方,在一种冲动、愤怒的情绪下做这样的事情,肯定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除了罚款,还要被拘留。
其次,我觉得我们应该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而不是招人麻烦。实际上,这并不是赔偿不赔偿车子的问题,而是法律责任的问题。如果说当初他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去反映这件事,比如对违停车主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样就能够协助解决问题。我们也可以报警或者联系物业管理人员,这些都是解决办法,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最极端的呢。
虽然生活经常设置难关给我们,但是让人生不都是这样嘛?一级级的打怪升级,你现在所面临的就是你要打的怪兽,等你打赢,你就升级了。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气馁。如需了解更多警方通报轿车占车位被扔进河的信息,欢迎点击村律帮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