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多年了,儿子和母亲生活,想把患精神病的父亲永久送精神病院合法吗? (一)

离婚多年了,儿子和母亲生活,想把患精神病的父亲永久送精神病院合法吗?

该案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首先,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多年,那么女方对男方就没有照顾的义务,也就是说女方不是男方的监护人。但是,如果其子女已经成年,那么子女就是男方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综上,如果男方的子女未成年,那么可以选择性的将病人暂时送往专门的医疗机构,待子女成年后履行相应的监护义务。

精神病离婚后孩子会判给谁 (二)

精神病患者离婚,法院一般会把子女判给对方,因为精神病人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抚养子女也有一定困难。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离婚父亲有精神病孩子谁监管 (三)

在处理男方有精神病、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时,应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应归属于母亲,由她进行监管。因为男方的精神状况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而母亲则相对具有较好的抚养条件。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在父母离婚后并未终止。即使离婚,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仍然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果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作出判决。而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则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综上所述,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最高目标,采取最合适的监管和抚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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