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有什么规定 (一)

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有什么规定

一、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而非作为生活福利待遇。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和预防职业伤害的需要,依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向职工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原则:

1. 井下作业的职工;

2. 从事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作业的职工;

3. 从事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可能导致外伤作业的职工;

4. 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或对皮肤有感染风险的作业的职工;

5. 接触有腐蚀物质作业的职工;

6. 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且自备棉衣不足以御寒的工种,以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职工方可发放防寒服装。

三、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上述范围和原则制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由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部门或供应部门负责,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负责督促检查。

五、对于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工种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查验收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不得使用。各级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加强监督检查。

六、在易燃、易爆、烧灼场所及有静电发生的地方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和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七、防护服装的设计应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同时兼顾适用性、美观和大方。

八、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得转卖。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规定 (二)

一、劳保用品实行专项管理,定期定额统一发放制。由库管按此管理制度发放,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根据岗位需要,制定以下发放标准:

1. 工作服:

(1) 生产一线新入职员工第一年每人发放夏装和秋装各两套。

(2) 生产一线员工每人每年发放夏装和秋装各一套。

(3) 搬运、清洁工每人每两年发放夏装和秋装各一套。

(4) 管理、技质后勤辅助人员每人每三年发放夏装和秋装各一套。

(5) 应外出或售后服务等需领工作服时,必须由生产部经理签字。

2. 卫生口罩:

(1) 漆工工种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发3个。

(2) 木工工种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发2个。

(3) 打磨工种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发4个。

(4) 其它工种人员因临时工作需要,需车间主任批准发放。

3. 手套:

(1) 需带帆布手套的岗位:下料工、铆工、打磨工及搬运工每人每月发两付(每一次发一付,余下的按以旧换新领用)。

(2) 焊工:每月每人发一双帆布手套,半年发一双焊工专用手套。

(3) 库管每月每人发线手套和帆布手套各一双。

4. 毛巾:

库管员、生产员工、搬运工及清洁工每人每半年发一条。

5. 洗衣粉:

生产员工、搬运工及清洁工每人每季度一袋(500g);库房每季度一袋(500g)。

6. 安全帽:

(1) 焊工专用帽每人每年1件,护腿每人每半年1件。

(2) 打磨及铆工发专用安全帽一顶,若损坏或遗失,自行赔偿。

7. 劳保鞋:

(1) 焊工绝缘劳保鞋每人每年一双。

(2) 管理后勤辅助人员劳保鞋每人每三年一双。

(3) 其它一线员工劳保鞋每人每年一双。

8. 工作服和劳保鞋的收费标准(对中途离职员工):

工作服和劳保鞋公司不回收,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如果已发放工作服和劳保鞋,此项费用在本人本月的工资中暂扣。如果连续工作半年的员工,此暂扣的费用返还给本人;对连续工作未满半年离职的员工,此项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1) 连续工作不足半年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的10%收取。

(2) 连续工作不足5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20%收取。

(3) 连续工作不足4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40%收取。

(4) 连续工作不足3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60%收取。

(5) 连续工作不足2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80%收取。

(6) 连续工作不足1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100%收取。

(7) 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由综合部收管此项费用;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由综合部返还此项费用给员工本人;对未满半年离职而收取工作服和劳保鞋成本的资金,每半年上交财务部,并建立收取、返还及上交金额台帐,备查。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有哪些规定? (三)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主要有以下规定:

发放规定: 免费提供: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针对性发放:根据工作性质和环境,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发放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口罩、手套等。 教育使用:用人单位应教育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对使用前的防护功能进行检查。 定点购买:从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且须经过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管理规定: 遵循标准:遵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国家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符合标准:所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督促使用: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安全标志: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强制使用: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四)

合理发放和使用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工作)中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劳保用品发放应遵循安全、经济、实用、合理的原则。以下是关于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相关规定:

1.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原则

劳动保护用品应根据岗位性质及不同工作环境发放。应按需发放,以满足不同工作环境的需求。

2.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年限

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包括工作服、防寒服、反光背心、雨衣、雨鞋、安全帽、劳动保护手套和电工鞋等。

3. 女员工工作服发放规定

管理岗女员工转正后每两年发放两套(黑色外套2件、裤子4条、短袖白衬衣2件、长袖白衬衣2件)。

4. 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与更换

公司物业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定制和发放。个人保管、使用不当、丢失和损坏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当事人自行购买。离职、辞职或被辞退的员工需折价赔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

5. 劳动保护用品的领取

除必须配备的用品(如反光背心、安全帽)上岗前领取外,其他劳动保护用品需在入职后领取。定制物品入职后登记,待做好后发放。

6. 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承担

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实习生是否需要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由人力资源中心决定,费用由人力资源中心承担。需求部门承担其他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7. 执行时间

本规定自2014年3月26日开始执行,原《劳保用品发放规定》同时废止。

企事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规定:

1.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

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一项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预防性辅助措施。应按照劳动条件发放,确保同类工种瞎好孝发放相同的防护用品。

2. 防寒用品的发放条件

冬季经常在海拔2千米的地点、湖面、河面、水库作业的职工,以及常年从事室内磨稿摄氏零度以下低温作业的职工可发放防寒服装。

3. 具体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经袜拿费人均控制数按每个工种每人每年计算,人均控制在80-140元。合同制职工、临时工、民工应按照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供给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实物供应,禁止折合现金发放或以发放之名发放福利物品。

总之,国家根据不同工作岗位规定了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应确保劳保用品达到规定标准。如未达标,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