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怎样讨薪最有效? (一)

农民工怎样讨薪最有效?

最佳答案在面对讨要薪资的时候,根据情形不同,我个人提供以下几个解决办法

一、协商讨薪

我们第一步需要做的,就是直接和用人单位或者是包工头,去协商解决春节前农民工的薪资问题,即便是当时拿不到钱,也一定要让用人单位或包工头给予书面承诺。

二、寻求劳动部门的帮助

在和用人单位协商无果,还拿不到薪酬的时候,希望各位农民工朋友也不要使用一些过激的行为,这个时候我们需要做的是去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并且提供和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后的书面证明,因为我们有健全的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所以这样就会很快拿到应该属于自己的薪酬了。

三、市长热线

如果通过劳动部门,还不能拿到应有的工资报酬,或者是用人单位或者包工头以各种理由推诿,那么这个时候也不要太过于着急,我们可以拨打当地的12345市长热线进行求助,这个时候市长热线会沟通你的用人单位,或者是包工头的上级部门进行联合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要知道现在新的项目或工程,都是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哪怕是用人单位,或者是包工头在春节的时候,不能支付农民工工资,也可以通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来发放农民工工资的。

四、法律援助

如果三条都尝试了,还不能顺利地拿到自己的工资,那么只能进行寻求法律援助了,通过法律职能部门根据《劳动合同法》像你的用人单位提起法律诉讼,要知道,这类讨薪的法律诉讼是有快审的,并且审定结果下来以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我想在法律面前用人单位或者是包工头,绝对不会去蔑视法律而还不支付薪酬。

包工头或者是一些劳务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非常普遍,那很多时候是因为包工头或用人单位并未与进城务工的农民签订用人合同,大部分都是口头约定,哎,我们的农民朋友因为本性善良,也没有去签订用人协议的观念与习惯,他们大部分都认为自己进厂打工就和自己在农田里劳作的区别不大,从本能上就认为自己不是城里的那些正式工,还有很大的一部分都是家乡人他们都是跟着包工头一起出来,大家也都相互认识,并不想将事情弄得那么复杂可结果往往就是在这样的观念下才出现农民工工资讨薪难的问题,正是因为如此,他们也在向用人单位讨要工资时,除了一纸欠条往往也拿不到什么,工资的发放与否只能看用人单位或者是包工头的心情了。

其实在正常的工程项目中那些劳务公司或者是包工头不是没钱,他们往往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去故意,恶意拖欠或克扣进城务工人员的工资,这种现象虽然在社会各界持续下这些年已经有所收敛,但是在个别地区,个别人身上还是大量存在,所以在确保农民工工资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持久的强力的去,不能让我们农民工朋友为我们社会的发展受了累还受骗。

讨薪用扩音喇叭法律同意吗? (二)

最佳答案讨薪用扩音喇叭法律虽然同意,但声音过大造成扰民就会违法。

合法的讨薪方法有:

1、政府讨薪 通过向政府信访、上访等,通过政府、政法委来促成拖欠工资的公司支付。

2、网络讨薪 通过网络曝光拖欠工资企业的信息,拖欠的事实,通过网络传播促使企业支付工资。

3、媒体讨薪 通过媒体报道拖欠工资的事实,曝光企业的不诚信行为,促进企业改正和支付工资。

4、行政讨薪 通过劳动局投诉举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促进企业支付工资。

5、司法讨薪 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来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农民工讨薪四年讨不到 到底为什么 (三)

最佳答案也不为什么,是你的运气不佳,走倒霉运,打工又在走倒霉运的穷老板处打工,两个倒霉运混在一起,导致讨薪4年讨不到。

讨薪最怕的是老板太穷了,无薪可讨,要命一条,要钱没有。就算依法讨薪,赢了官司,钱不但仍然要不到(法院不可能把自己的钱拿来替老赖付你薪酬),还得倒贴黄瓜二条(倒贴伙食车船费误工费等)。

找钱要卖力,吃饭要拼命。

农民工的本钱唯一的就是命,为了讨薪的胜利成功,农民工视死如归、死不旋踵,由此产生了不少讨薪英雄,有“跳楼讨薪的”、有“爬塔吊讨薪”的,有“割腕讨薪”的,有“杀包工头讨薪”的,“自杀讨薪”的“喝农药讨薪”的多不胜数。

为什么我说他们是英雄,理由是尽管他们的讨薪之路走得很悲怆,但他们做人所未敢做。为人所未敢为,他们在用鲜血与生命逐步推动法律的健全和社会的发展,享受英雄称号当之无愧。

当前,有的政府要求农民工不要恶意讨薪,要善意讨薪。

善意讨薪是指什么?就是不能到工地去找老板要钱,不能到家里去找老板要钱,也不能在马路上找老板要钱,还不能集体去找老板要钱,那么到哪里才能去找老板要钱呢?有关部门对此做出了专门规定,就是只能去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打官司要钱,而且还要带齐各种证据,如用工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考勤本等等,少一样都不行。

重庆市清欠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有关部门支持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工程款和工资纠纷问题,坚决打击通过非法渠道和过激手段“恶意讨薪”。

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五种行为应认定为建设领域“恶意讨薪”行为:一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造成严重影响的;二是采取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三是采取敲诈、勒索、胁迫索取建设领域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或农民工工资等方式,涉嫌欺诈或以合同纠纷为由蓄意闹事的;四是组织农民工或非施工现场人员参加聚集或闹事的,如围堵国家机关,冲击办公区域等;五是不服从政府部门管理,威胁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严重影响政府有关部门调处的。

这位负责人称,对于建设领域“恶意讨薪”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置,特别是对因恶意追讨行为引发的突发社会治安事件,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同时,建设、劳动等部门根据建筑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通报批评恶意追讨人员,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与重庆市建筑市场的劳务队伍。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恶意欠薪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回答者评论:该规定对还有一定资金的老板有威慑力,对一屁股两肋骨债务的穷老板作用不大,他们死猪不怕涨水烫,要判刑就判,要钱没得。

推荐黑白道讨薪方案:

一、欠工资白道的解决方案如下: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黑道的解决方案如下:

找几个同志者设法弄到其人,问其要支付工资还是留下手脚,或者留下两个耳朵做纪念。如果你有唐雎的勇气,一个人也可以讨薪,唐雎曰:“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侵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鱼死网破)今日是也。”挺剑而起,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要工资给你就是了”。

回答者评论:黑白解决方法各有其优缺点。白的解决方法优点是安全,缺点是见效慢,麻烦,是否能够三两月解决还是未知数。

黑的解决方法是见效特快,最多一天就可以完全解决,缺点是搞不好自己会有麻烦事。

其他的“跳楼”讨薪方案,这方案讨薪之路实在走的太悲惨,不推荐。

是最佳方案,没有更好的了,如都不管用,那只有自认倒霉了。

时至今日,“讨薪难、难讨薪”依旧尚未从根本上得到缓解。如果从法律健全与完善角度看,在解决欠薪问题上已是“无障碍”,但残酷的现实是,恶意欠薪是普遍的,恶意欠薪入罪是“个例的”。据悉,自“恶意欠薪入罪”以来,两年时间里,全国范围内有80余名企业主被依法入刑追责。法律“很丰满”,执法“很骨感”;欠薪“很丰满”,讨薪“很骨感”。

法律的威慑力不是无限大,尤其是遭遇维权成本高、维权难度大以及“执行难”等之后,法律的正义力量就会削减,恶意欠薪反而又会猖獗起来。正如相关专家曾建议的,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变农民工维权为政府维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获取足额的劳动报酬是“民生的最大”,从改善民生角度上讲,政府有责任保障农民工利益,尤其是劳动监察部门不能坐等欠薪成为事实,必须事先介入监管,消灭于萌芽状态,才可能“事半功倍”的解决欠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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