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买卖”是否合法,华让律师魏文龙助“买方”维持土地使用! (一)

农村土地“买卖”是否合法,华让律师魏文龙助“买方”维持土地使用!

农村土地“买卖”需依法进行,华让律师魏文龙助当事人维持土地使用合法合规

在农村地区,土地“买卖”问题一直备受关注。需要明确的是,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因此,所谓的“买卖”土地,实际上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这种转让必须依法进行,否则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本案中,当事人多年前购买土地经营养殖场,后因土地利益渐涨而引发纠纷。卖地人张某和王某看到土地价值上升,企图通过诉讼手段让当事人李某腾退房屋,以夺回土地使用权。然而,在北京华让律师魏文龙的帮助下,李某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继续经营养殖场。

一、案件背景与纠纷起因

2002年,村民张某将房前屋后的空地出售给王某。随后,王某与李某在该空地上共同建起房屋十余间,用于经营养殖场。多年后,张某和王某看到土地利益渐涨,心生觊觎,先是向有关部门投诉李某变更土地用途,企图让李某无法继续使用该地块。但经有关部门调查,李某用地并未变更土地用途,因此李某得以继续使用土地。然而,张某与王某并未放弃,而是选择通过诉讼手段来夺回土地使用权。

二、办案过程与关键证据

魏文龙律师在接手本案后,首先按照常规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处理思路进行分析。然而,在深入研究案件材料时,魏律师发现了关键疑点:出售的这块地真的是张某的吗?为了验证这一点,魏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当年签订的协议、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当年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等一系列有力证据。同时,针对原告方张某迟迟未能拿出宅基地使用权证的情况,魏律师敏锐地提出质疑,并向法官申请进行现场勘验。

在现场勘验过程中,真相逐渐浮出水面。案涉地点共有三处院落,其中一处由张某占有使用,另外两处为李某占有使用。这表明张某在正常使用自己宅基地的同时,竟妄图侵占李某出资建造的房屋。这一发现为李某成功维权提供了关键证据。

三、办案结果与法律依据

基于详实的证据和清晰的事实,法官最终作出公正判决。法官认为李某所居住的房屋既非张某所建造,张某又未能出示该地块的权属证明,无法证明其对房屋及土地的权利主张。因此,依法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判决结果不仅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本案中李某成功维权,但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仍需依法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经过村委会或相关部门的批准,并签订书面合同。同时,转让双方应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范围、用途、期限等关键条款,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律师思考与建议

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早年由于农民对法律的不了解或存在侥幸心理,农村宅基地流转存在大量不规范的情形。这不仅容易引发法律纠纷,还可能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广大农民在进行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交易时,务必规范操作,签订完备合同,留存关键证据。同时,当遇到类似纠纷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土地流转服务。同时,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他们依法进行土地流转活动。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买卖”需依法进行。在本案中,当事人李某在魏文龙律师的帮助下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例不仅提醒广大农民要依法进行土地流转活动,还强调了专业律师在解决法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农村土地纠纷打官司律师费谁出 (二)

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鄂州农村土地确权律师费用怎么算 (三)

鄂州农村土地确权律师费用的计算方法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首先,对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律师费用固定为3000元每件,允许上浮50%,下浮则没有限制。

其次,针对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律师费用依据争议标的额的比例来确定。具体而言,争议标的额为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费用在500元至1500元之间,而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争议,费用在2%至5%之间,以此类推,直至争议标的额达到1000万元。

当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时,计算费用时需选择较高者。

对于二审案件,律师费用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方式和标准收取,但若在上阶段已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则本阶段应减半收取。

特别地,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若双方协商实行风险代理,则最高收费额不能超过委托人实际获得财产利益的71%。

农村土地确权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四)

农村土地确权律师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 律师费用基准价为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无限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 诉讼标的额在1万元及以下的,费用为500元至1500元/件; 1万元至10万元的,费用为2%至5%; 10万元至50万元的,费用为1.7%至3.5%; 50万元至100万元的,费用为1.4%至2.8%; 100万元至500万元的,费用为0.7%至1.5%;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费用为0.4%至0.8%; 超过1000万元的标的额,按最高不超过0.4%的比例计算,双方协商确定。 若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应按较高的标准计算费用。

三、二审案件 分别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但若在上阶段曾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则本阶段应减半收费。

四、风险代理 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若双方协商实行风险代理,律师最高收费额不得超过委托人实际获得财产利益的71%。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农村土地律师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村律帮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