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程序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是什么? (一)

刑事程序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是什么?

最佳答案刑事程序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此时前罪的追诉时效就中断,诉讼时效应当从后罪的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起从头开始计算,这与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中断不一致,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断必须要在法定事由消灭之日起才能从新开始计算。

一、刑事程序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是什么

刑事程序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我国《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表明,我国追诉时效中断是以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为条件的,但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轻重。根据刑法的这一规定,追诉时效中断后时效起算的时间为“犯后罪之日”。所谓犯后罪之日,即后罪成立之日。

二、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三、刑事诉讼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形有哪些

追诉时效延长,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事由,致使追诉期限延伸的制度。

根据《刑法》第88条的规定,我国追诉时效延长分为两种情况: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在法定期限内,只要对犯罪案件开始立案、侦查或者受理起诉后,不论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起诉的时间、状态持续多久,都可以对其进行追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在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出现后,诉讼时效就应当中断,但是在民事案件中还会出现另一种情形,即诉讼时效中止,这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在于,诉讼时效中止只适用于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的六个月内,并且在中止事由消灭后,诉讼时效会继续计算,并不会从新计算。

刑法诉讼时效中断的四种情形 (二)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79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 (三)

最佳答案1. 根据1979年刑法,追诉时效的规定如下:

- 对于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时效为五年;

- 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时效为十年;

- 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 若二十年以后仍需追诉,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在采取强制措施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2. 时效的概念是指,一旦权力归于消灭,对犯罪人就不能再追诉或执行刑罚。时效完成是刑罚消灭的重要制度之一。如果一个人犯罪后经过一定期限未被追诉或执行刑罚,且未再犯新罪,可推断其已悔改,不致再危害社会。此时,追诉或行刑已无意义。时效制度的实施既符合我国适用刑罚的目的,又有利于司法机关的工作和稳定社会秩序。但为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时效逃避制裁,刑法同时规定了时效中断和延长制度。

3. 时效分为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两种。追诉时效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而行刑时效是指对被判刑人执行刑罚的有效期限。我国刑法只规定了追诉时效,未明确规定行刑时效。

4. 追诉期限的计算有两种情况:

- 一般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 连续犯或继续犯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 追诉时效的延长分为两种情况:

- 在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6. 追诉时效的中断规定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表明,追诉时效中断的条件是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轻重。

司法考试2017年刑法易考点:追诉时效的中断 (四)

最佳答案追诉时效的中断,也称追诉时效的更新,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终了之时,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即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例如,行为人于1980年1月1日犯一般情节的抢劫罪,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但行为人在1988年1月1日又犯了一般情节的****罪。这时,抢劫罪的时效就中断,即先前的抢劫罪的追诉期限从1988年1月1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再经过15年,才不追诉。在本案中,先前的抢劫罪,实际上要经过23年才不追诉。

对于追诉时效的中断,可以从追诉时效的根据中寻找立法理由。既然行为人实施了某种犯罪之后又重新犯罪,就说明其并没有悔改,或者说前罪所反映的人身危险性并没有消失,故需要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在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时,如果后罪的法定最高刑轻于前罪,后罪的追诉期限届满,而前罪的追诉期限未满,则只追究前罪的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于1990年12月1日犯一般情节的抢劫罪,追诉期限为15年;他于1995年12月1日又犯了故意伤害罪(轻伤),追诉期限为5年;抢劫罪的追诉期限从1995年12月1日起重新计算;到2000年12月2日,后罪(故意伤害罪)已超过追诉期限,但前罪(抢劫罪)没有超过追诉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追究抢劫罪的刑事责任,不能再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追诉时效过了是不是就没罪了 (五)

最佳答案犯罪过了追诉期并不完全等于无罪,而是公诉机关不再追究。

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普通人理解可以认为是无罪。

但注意,法律角度,超过追诉时效的,无论出现在诉讼的哪一阶段,只是由正在负责追究的司法机关终止诉讼程序,不再往下一个诉讼阶段移送。根据情况,在公、检、法环节分别应依法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不是“无罪”)处理。

时效中断情形具体如下:

1、立案侦查

在追诉时效期间内,如果司法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时效将中断,并从侦查终结之日起重新计算。

2、逃避侦查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追诉时效期间内逃避侦查,时效将不会中断,而是在犯罪嫌疑人到案之日起继续计算。

3、特殊规定

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犯罪,如连续犯、继续犯等,追诉时效的计算可能受到特殊规定的影响。

追诉时效起算时间如下:

1、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4、注意: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一般不能理解为结果出现之日、既遂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刑法时效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村律帮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