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

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

### 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社会之痛与法治之思

在贵州习水这片土地上,曾发生一起震惊全国、引发广泛关注的恶性案件——

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

。这起案件不仅暴露出个别人员的道德沦丧与法律意识的淡薄,更触动了整个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深刻反思与法治建设的迫切需求。####

案件始末

时间回溯到2007年至2008年间,贵州省习水县发生了一系列令人发指的嫖宿幼女事件。案件的主犯袁荣会,一名无业妇女,利用其在县佳和市场非法经营的旅社,与两名未成年人刘某及其男友袁某合谋,通过威胁手段将多名女学生带至家中进行卖淫活动。这些受害女生中,不乏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袁荣会不仅提供场所,还积极联系嫖客,其中包括多名在职公职人员,如习水县职业高中教师冯支洋、习水县移民办主任李守民、习水县同民镇司法所干部陈村等。他们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2008年8月15日,一起强奸报案打破了习水县的平静,警方迅速介入调查,最终于同年10月底侦破此案,共抓获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1人。其中,袁荣会及7名嫖宿幼女的犯罪嫌疑人(包括5名公职人员)被依法批准逮捕,其余人员也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或收教处理。####

司法审判与争议

案件的审理过程同样备受瞩目。2009年4月8日,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在习水县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且社会影响广泛,庭审过程异常严谨。然而,庭审期间因案件事实和证据发生变化,习水县检察院依法将全案撤回补充侦查,并最终由遵义市检察院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9年7月24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袁荣会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冯支洋等7名嫖宿幼女的犯罪嫌疑人则分别被判处7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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