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解释第453条 (一)

刑诉解释第453条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三条 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三款 (二)

优质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本条是关于拘留时限和审查批捕的时限的规定。

为了提高刑事诉讼效率,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都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限。公安机关对已被拘留的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考虑到有些重大、复杂案件或者对案情争议较大的情况,法律允许公安机关将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限再延长一日至四日。

另外,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案件因涉及地区广、调查取证量多,取证难度大,为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对这几种特殊嫌疑分子的提请批捕时间可以延长至拘留后的三十日内。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决定后,无论同意与否,应当立即将在押的人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通知检察院。这既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正;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旧刑诉法是什么意思? (三)

优质回答新刑诉法是指刑事诉讼法的最新修改版本,而旧刑诉法则指目前已经废止或者不再适用的旧版刑事诉讼法。以下是关于新旧刑诉法的具体说明:

1. 定义与适用性: 新刑诉法:代表了刑事诉讼法的最新修订成果,强调法律的适用性,旨在加快审理、增强审判公正性,并注重人权保障。 旧刑诉法:指已经被新法取代的旧版本刑事诉讼法,虽然曾长期适用,但缺乏新刑诉法中的一些修正和完善。

2. 程序与环节差异: 新刑诉法:取消了讯问制度,增加了询问规则和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强化了证据保护和律师辩护的重要性。同时,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不得采用虐待、威胁、恐吓等违法手段,保障了其合法权利。 旧刑诉法:在程序环节上较为传统,缺乏新刑诉法中的一些现代化改革和保障措施。

3. 审判流程差异: 新刑诉法:规定了庭前会议、案件审查程序等环节,旨在提高审判的效率和公正性。同时,增加了公开审判的比例,增强了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信任。 旧刑诉法:审判流程相对繁琐,诉讼效率低下,案件办理周期长,无法满足新时代下的法律需求。

综上所述,新旧刑诉法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程序环节、审判流程以及人权保障等方面。新刑诉法通过一系列改革和完善,旨在提高刑事诉讼的效率和公正性,更好地保障人权和适应现代法治社会的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 (四)

优质回答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条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

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信息网络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信息网络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等。第三条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人被追诉前已连续居住一年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

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发生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五条在列车上的犯罪,被告人在列车运行途中被抓获的,由前方停靠站所在地负责审判铁路运输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也可以由始发站或者终点站所在地负责审判铁路运输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人不是在列车运行途中被抓获的,由负责该列车乘务的铁路公安机关对应的审判铁路运输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在列车运行途经车站被抓获的,也可以由该车站所在地负责审判铁路运输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六条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该列车始发或者前方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负责审判铁路运输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入境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九条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内的犯罪,由其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原户籍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其登陆地、入境地、离境前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以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一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登陆地、入境地或者入境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通过上文关于最新的刑诉法解释的相关信息,村律帮网相信你已经得到许多的启发,也明白类似这种问题的应当如何解决了,假如你要了解其它的相关信息,请点击村律帮网的其他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