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

### 拘留所与看守所的区别深度解析
在现代社会法治体系中,拘留所与看守所作为两种重要的法律羁押场所,各自承担着不同的法律职能和社会责任。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拘留所与看守所的区别
,从性质、关押人员、羁押程序、主管部门以及主要功能等多个维度进行细致剖析。####性质差异
拘留所,作为国家机关依法对特定人员进行短期拘禁留置的场所,其性质主要为行政处罚执行机构。这一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相关条例设置,主要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作出的拘留处罚决定。相比之下,看守所则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其性质为刑事羁押机构。看守所的设置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重要设施。####关押人员不同
拘留所主要关押的是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以及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这些人员通常因违反治安管理但尚未构成犯罪而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羁押期限一般为十五日,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而看守所则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看守所的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程序的进展而定,可能长达数月甚至数年。####羁押程序差异
在羁押程序上,拘留所应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如需异地收拘,还需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这一流程相对简洁明了。而看守所的收押程序则更为严格和规范,必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相关证明文书进行收押。若无上述凭证,或凭证与实际情况不符,看守所将不予收押。这一程序确保了看守所羁押的合法性和严谨性。####主管部门不同
在主管部门方面,拘留所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的管理工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拘留所的管理工作。这体现了拘留所在行政管理上的广泛性和层级性。而看守所以县级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