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件背景与起因
- 二、争执过程与猝死事件
- 三、法律审理与争议
- 四、案件影响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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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电梯劝烟猝死案

2017年5月2日,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某小区内,发生了一起因电梯劝烟导致的猝死事件,该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法律讨论。本案不仅考验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也深刻反映了公众对于社会公德与法律责任的理解。
一、案件背景与起因
2017年5月2日上午9时24分,医生杨帆(化名)进入小区电梯,准备前往地下车库取东西。此时,电梯内已有一位69岁的老人段肖礼(化名),正抽着烟。由于杨帆的妻子即将临盆,他对烟味格外敏感,于是劝阻段肖礼不要在电梯内吸烟。段肖礼并未立即熄灭烟头,双方因此发生言语争执。
二、争执过程与猝死事件
电梯内的监控视频记录了这一过程。视频中,杨帆与段肖礼在电梯内持续交流,虽然无法听到对话内容,但可以看出段肖礼情绪逐渐激动。电梯到达负一楼后,两人继续争执并走出电梯,前往物业办公室。在物业门口,争执仍在继续,直至物业工作人员出面劝阻,将两人分开。杨帆离开去取快递,而段肖礼则被劝至物业办公室。不久后,段肖礼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段肖礼患有心脏病,并曾做过心脏支架手术。家属认为,杨帆的劝阻行为是导致段肖礼猝死的诱因,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帆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0余万元。
三、法律审理与争议
2017年9月4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杨帆的劝阻行为与段肖礼的死亡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考虑到段肖礼确实是在与杨帆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平原则,判决杨帆向死者家属补偿1.5万元。这一判决引发了广泛争议,一方面有人认为杨帆劝阻吸烟是正当行为,不应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虽然劝阻行为本身无错,但应考虑到受害者的特殊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段肖礼的家属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杨帆劝阻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没有侵害段肖礼生命权的故意或过失。段肖礼患有心脏疾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发作心脏疾病不幸死亡。因此,杨帆不应承担侵权责任。2018年1月23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段肖礼家属的诉讼请求。
四、案件影响与启示
本案的审理过程不仅是对一起具体纠纷的解决,更是对社会公德与法律责任的一次深刻探讨。电梯作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是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需要。杨帆劝阻吸烟的行为是履行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值得肯定和鼓励。
同时,本案也提醒我们,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应保持冷静和理性,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对于吸烟者而言,应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禁烟规定,尊重他人的健康权益;对于劝阻者而言,也应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
此外,本案的判决结果也体现了法律对于社会公德的支持和保护。司法审判作为社会正义的守护者,应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通过本案的审理和判决,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不仅是解决纠纷的手段,更是引导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综上所述,电梯劝烟猝死案虽然是一起个案,但其背后所蕴含的法律意义和社会价值却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应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文明、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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