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暴力犯罪有哪几种

严重暴力犯罪有哪几种

### 严重暴力犯罪的种类及其影响深度剖析

在当今社会,严重暴力犯罪作为一种极端的社会问题,不仅严重威胁着公众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还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了深入理解这一问题,本文将详细探讨严重暴力犯罪有哪几种,并分析其背后的成因、特点以及社会影响,以期为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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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暴力犯罪的种类

严重暴力犯罪是指犯罪人使用暴力手段,对他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或损害的犯罪行为。这类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此类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往往导致被害人死亡,对社会造成极大的震撼。-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死亡):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行为。这类犯罪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身体健康权,还可能造成长期的心理创伤。- 强奸罪: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严重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和性自主权。- 抢劫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不仅侵犯了财产权,还往往伴随着对人身安全的威胁。- 贩卖毒品罪: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的行为。虽然贩卖毒品罪本身不直接使用暴力,但其引发的暴力冲突和犯罪活动屡见不鲜。- 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爆炸罪:指故意针对不特定多数人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爆炸行为。爆炸罪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和危险性。- 投放危险物质罪: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此类犯罪同样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严重暴力犯罪的特点与成因

严重暴力犯罪的特点在于其暴力性、危害性和主观恶性。这类犯罪往往伴随着对他人生命、健康和财产的严重损害,且犯罪人主观上具有明显的故意和恶意。从成因上看,严重暴力犯罪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个人层面,性格缺陷、冲动易怒、缺乏同理心等心理因素,以及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都可能导致个体实施暴力行为。家庭环境对个人行为有深远影响,暴力家庭中成长的孩子更容易模仿暴力行为,缺乏关爱和教育的孩子也可能走上暴力犯罪道路。社会层面,不良文化的传播、监管不力、犯罪成本低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暴力犯罪的发生。

特警专业怎么样 (一)

优质回答高考填报志愿时,特警专业怎么样、就业方向有哪些、主要学什么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特警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警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人文素养,政治立场坚定、作风优良,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掌握公安基本理论与警务运作规范,熟悉党和国家关于特警工作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掌握特警执法工作必备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与技能,具备处突防暴、安全保卫、武装巡逻等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特警相关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从事基层公安机关特警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特警专业就业方向

主要面向基层公安机关,从事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开展大型活动现场安全保卫和人群管理与控制等暴力、恐怖案(事)件与突发群体性案(事)件现场处置工作。

3、特警专业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公安事业,有奉献精神;

2.具备针对不同的案件、事件的实际发生情况,安全地处置暴力、恐怖案(事)件和群体性案(事)件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警务体能锻炼标准,掌握警务驾驶、武力使用等基本警体技能,具备公安实战需要的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和警务英语等通用能力;

4.掌握特警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

5.掌握暴力、恐怖案(事)件和群体性案(事)件的特点、处置原则及其对策;

6.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具备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7.了解与特警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执法水平。

4、特警专业课程与实习实训

1.专业课程公安业务法律法规、特警武装巡逻、人群管理与控制、严重暴力犯罪处置、大型活动现场保卫、要人警卫、特警装备应用、极限体能训练等。2.实习实训在校内进行各项专业课程的实训。

在公安基层特警部门进行实习。

5、特警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举例暂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二)

优质回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以及防卫作战、抢险救灾、参加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第三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第四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第五条对在执行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民武装警察以及协助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衔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第二章任务和职责第七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

(一)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三)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四)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五)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六)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

(七)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八)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第八条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应当坚持严格审批、依法用警的原则。具体的批准权限和程序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对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拒绝执行,并立即向上级报告。第九条执勤目标单位可以对在本单位担负执勤任务的人民武装警察进行执勤业务指导。第十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部署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进出警戒区域的人员、物品、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对按照规定不允许进出的,予以阻止;对强行进出的,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二)在武装巡逻中,经现场指挥员同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进行盘问并查验其证件,对可疑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检查;

(三)协助执行道路交通管制或者现场管制;

(四)对聚众危害社会秩序或者执勤目标安全的,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驱散;

(五)根据执行任务的需要,向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或者在现场实施必要的侦察。第十一条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发现有下列情形的人员,经现场指挥员同意,应当及时予以控制并移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一)正在实施犯罪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违法携带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的;

(四)正在实施危害执勤目标安全行为的。第十二条人民武装警察因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紧要,经出示人民武装警察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第十三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需要,在特别紧急情况下,经现场最高指挥员出示人民武装警察证件,可以临时使用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以及其他物资,使用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第十四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逮捕、追捕任务,根据所协助机关的决定,协助搜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人身和住所以及涉嫌藏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或者违法物品的场所、交通工具等。第十五条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使用警械和武器,依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现在警察第一枪是不是实弹 (三)

优质回答中国人民警察配枪内是不装空包弹的,都是实弹或橡皮子弹。

虽然警察配枪全部实弹,但遇到暴力犯罪时,第一枪会开枪示警,示警无效时才会开枪制止犯罪分子。

相关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在暴恐事件频发的大背景下,近期,全国多个省份对外宣布,一线民警将“配枪携弹”巡逻,以迅速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与此同时,全国警方为期3个月的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正在展开,以规范民警使用枪支的行为,提升实战能力。

民警配枪,将有助于警方有效震慑和及时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同时,对于严格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民警用枪,把枪支事故和滥用枪支概率降到最低,公众十分关注。

当前,受各方面因素影响,一些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十分嚣张,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从近年以来发生的北京“10·28”、昆明“3·01”等重大暴力恐怖案件来看,我们面临的恐怖威胁更加现实。面对这样的新情况、新变化,如果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不能依法有效使用武器警械,就难以及时制止、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就难以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难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接处警工作规范是什么? (四)

优质回答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和安徽省公安厅相关接处警规定,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全市公安机关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出警、处警,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 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应当做到:

(一)对报警人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的,应当向报警人表明接警人单位和姓名;对电话报警的,应主动向报警人表明:“您好,这里是××(市、县)指挥中心或××(市、县公安局××科、所、队),我是ХХ号接警员或ХХХ,请讲”,接受报警应当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二)询问报警人或者接听报警电话时,接警人应当主动引导报警人讲明案(事)件主要情况(时间、地点、主要情节)及本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三)对有疑问的报警或者报警人未说准警情即挂断电话的,应当及时回拨报警人电话,进一步核实情况,回拨电话无人接听,警情地明确的,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核实;

(四)属于求助报警的,应当问明具体内容,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一般性报警求助,应当根据报警者心情和态度给予恰当的答复和安慰;

(五)对于投诉的,应当问明投诉人基本情况及投诉内容,同时,告知投诉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立即向领导报告并按指令出警。

第四条 接警民警应按规定将接警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在统一接处警平台中登记、存储,确保报警内容的原始性。

第五条 除咨询和无效的报警外,接警民警应及时为报警人开具《报警回执单》,作为查询警情办理进展情况的依据。电话报警的,接警民警应告知报警人有权到警情管辖公安机关开具《报警回执单》。

第六条 接到出警指令后,各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先期处置,查证确系无权管辖的案(事)件,应当主动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受理。

第七条 处警民警不少于两人,其中一名民警为主办民警,较大警情必须有科、所、队领导带队。

第八条 处警民警应当携带《接处警情况登记表》、《当场处罚决定书》、《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等现场可能使用的法律文书,并做好处警记录。

第九条 处警民警应当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并携带:枪支、警棍、警绳、手铐、对讲机、强光手电等单警装备。处警专用车内必须配备现场勘查箱、照相机、录音笔、数码记录仪等现场取证装备和处置具体警情所需的专用装备,如盾牌、防弹背心、头盔、警戒带及救生衣、灭火器等物品。

第十条 处警民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当以最快的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 处警结束后,对于受指挥中心指令出警的,应当及时将处警情况向指挥中心反馈。处警民警应及时在接处警平台反馈单轮卜中详细填写调查核实和处置情况。

第十二条 处警民警到达警情现场后,应当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情况紧急来不及出示执法证件的,应当先表明身份,并在处置过程中出示执法证件;着制式警服执行职务的,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并应做到:

(一)及时处理警情并报告现场情况;

(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人身、财产安全;

(三)及时登记在场有关人员的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三条 对刑事案件应按照就近调警、属地管辖和业务主管原则进行处置,并做到:

(一)采取措施制止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

(二)抓捕、看管和控制犯罪嫌疑人;

(三)救助伤员,需急救的,通知120急救中心;

(四)划定保护区域,布置现场警戒,保护现场;

(五)进行初步现场调查访问,核实情况;

(六)对于严重暴力案件现场的处置,应当立即报告上级;

(七)向侦查人员通报案件发现经过、现场保护和初步处置的情况;

(八)填写接处警记录,做好相关处警工作的移交。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对治安案件的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取措施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

(二)发现、控制违法嫌疑人;

(三)救助伤员,需急救的,通知120急救中心;

(四)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进行初步现场调查,搜集、保全证据;

(六)扣押违法所得、违禁物品;

(七)依据法律规定,实行当场处罚;

(八)组织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

(九)填写接处警记录,做好相关处警工作的移交,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公安派出所民警、巡逻民警进行案件现场处置时,应做好警情的前期处置工作,不得相互推诿和草率处理。除案情简单,可当场调解、当场处罚外,还应当做到:

(一)采取措施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发现、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三)救助伤员,需急救的,通知120急救中心;

(四)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进行初步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搜集、保全证据;

(六)及时与案件主办单位或其他职能部门联系,做好警情的交接工作,向案件主办单位通报案件发现经过、现场保护和初步处置的情况。对严重暴力案件现场的处置,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外,还应当立即请求上级公安机关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可能受侵害的重点目标采取保护和警戒措施;

(二)向邻近地区发出预警通报;

(三)迅速通知有关公安机关进行堵截。现场处置完毕,应当依法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有关人员、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和文件带回公安机关继续调查处理。对不能带回的物品,依照有关规定查封或者妥善看管。

第二章 刑事案件现场处置

第十六条 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除应迅速制止犯罪行为,依法控制、查缉犯罪嫌疑人外,需按规定立即开展先期调查取证工作。先期调查取证,主要包括现场及痕迹物证保护、现场调查访问、现场录音、照相(摄像)、物证收集等工作。现场取证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合法有效。

第十七条 拍摄案发现场,固定相关证据。特别是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案件,须立即进行拍摄。现场照相和录像包括方位、概貌、重点部位和细目四种。

第十八条 现场保全证据,包括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依法扣押作案工具、违禁物品等。注意提取证据时,应使用手套和物证袋,避免破坏指纹。

第十九条 现场调查访问时,应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二十条 依法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进行审查。

第二十一条 对命案、爆炸、放火、抢劫、强奸、绑架、投放危险物质、重伤害、入室盗窃、盗窃汽车等刑事案件以及其他案情复杂、需要专业侦查手段侦办的刑事案件,以刑侦部门为主开展现场勘验检查工作,处警民警应配合做好先期取证工作。对命案现场,应迅速采取设置警戒带等方法保护现场,可以采取录音、照相、摄像等不变动现场的方法进行先期取证。除抢救伤员、保护物证等紧急情况外,民警不得触动现场痕迹、物品和尸体,在抢救伤员和处置其他紧急情况时,应戴手套和鞋套,尽可能避免破坏现场。

第二十二条 对案情复杂、涉及人数较多的警情或处警民警不能当场完成的警情,要向所队领导报告,所队领导要迅速调集其他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多警种同时到达警情现场的,应以有管辖权的警种为主取证,其他单位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 做好与值班人员或办案民警处警工作的交接,包括人员(犯罪嫌疑人、受害者、相关证人)、物品(作案工具、凶器、赃物)、案(事)件相片资料等。值班人员或办案民警接收后,应做好保管或移交工作,并依据《接处警平台使用规范(试行)》规定在统一接处警平台的“科所队接处警”中登记。

第三章 行政案件现场处置

第二十四条 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除应迅速制止违法行为,依法控制、查缉违法嫌疑人外,需按规定立即开展取证工作。先期

商场反恐防暴应急预案 (五)

优质回答恐怖袭击是极端分子人为制造的针对不符合国际道义的攻击方式,随着各地的恐怖袭击事件的爆发,很多商场也做好了防范措施,下面裕祥安全网

给大家讲讲商场反恐防暴应急预案,请各位仔细阅读下文。

商场反恐防暴应急预案

主要内容如下:

1、安防部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全体保安员,协助公安部门按区域分组对全商场重点部位展开排查,对重点嫌疑人、可疑藏匿物品进行搜查,对存放爆炸物品现场进行控制,设置隔离警戒疏散人员,配合公安人员对重点位置(洗手间、垃圾筒、会议室等)进行现场控制和排险、抢险工作。

2、商管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配合公安人员查看门口监控录像进行排查。

3、维修员到现场配合事件处理中用水、用电的需要。

4、财务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安全员、医务人员、行政车队司机做好待命,随时抢救受伤人员,准备好救护或应车。

5、经过公安机关排查和各部门的检查处理,由总经理视情况发布预案的解除指令。

6、各部门员工在反恐过程中,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7、全体员工要做到内紧外松,保持冷静,切勿惊慌,不得对内、对外泄露和传播恐怖信息,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

为了提高和预防对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在商场内发生恐怖事件时,能有效控制局面迅速有序地处理事件,减少一切不良影响和损失,明晰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及处理流程,切实保护商户及顾客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维持商场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建立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基本原则,处置暴力恐怖事件要以平息事态、控制局面、防止扩散、减少损失为主要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的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围绕维护员工的生命这一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工作。

内容由裕祥安全网提供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好了这期商场安全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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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严重暴力犯罪有哪几种,村律帮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