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网约车新政

昆明市网约车新政

近年来,随着网约车行业的迅速发展,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6月26日正式发布了《昆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政”),旨在进一步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新政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昆明市网约车管理迈入新阶段。

昆明市网约车新政内容概览

一、修订背景及目的

新政的出台,是基于昆明市网约车行业近年来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原《昆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实施以来,对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行业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一些问题逐渐显现。新政旨在通过制度层面的修订,解决网约车无序发展、车辆准入条件低、平台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推动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

新政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需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包括企业法人资格、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等。此外,平台公司还需在服务所在地设立服务机构,拥有保障服务的办公场所、培训教育场所和相应的管理人员。新政还强调了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承运人责任,要求平台建立健全车辆检测、驾驶员培训、动态监控等制度,合理设定抽成比例并公示,承担起安全事故先行赔付责任。

三、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准入条件

新政大幅提高了网约车车辆的准入门槛。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需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且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4年。对于新能源车辆,需满足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纯电动车型,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安全气囊4个,车辆整车购置税计税价格10万元等条件。燃油(气、混合动力)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则需达到15万元。同时,新政还规定了车辆退出机制,如行驶达到60万公里或使用满8年时需强制退出。

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也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驾驶经历,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等。驾驶员还需经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方可上岗服务。

四、聚合平台与顺风车监管

新政首次对聚合平台作出规范,要求其公示接入平台信息,落实安全管理与投诉处理责任,不得干预价格及参与车辆调度。同时,新政明确了私人小客车合乘(顺风车)的非盈利属性,并规定了每车每日合乘次数不得超过4次,分担费用公里平均价不得超过本市巡游出租汽车公里租价的50%等限制条件。

注意事项

随着新政的正式施行,昆明市网约车行业将迎来一系列变革。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所有人及驾驶员需尽快适应新政要求,办理相关证照和手续,确保合规运营。同时,乘客在乘坐网约车时也应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乘车环境。对于违反新政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以保障网约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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