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不成立给了不予处罚书 但是为什么还要用违法行为人称呼?

违法行为不成立肯定是不会称为违法行为人的,反过来如果称之为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肯定是成立的。之所以称之为违法行为人而又给与不予处罚决定书,有几种情况。违法行为已经成立,有的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有的违法行为人达不到追究法律责任的年龄,根据法律规定是不予处罚的。

初中政治问题,如何区分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 =?

违反民事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其构成条件主要有两条:(1)侵犯他人受到民事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2)行为具有违法性,即违反民事法律的规定。民事违法行为分为违反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两大类,前者指合同当事人没有合法事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后者指合同以外的,非法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在表现形式上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违法的作为是指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违法的不作为是指不实施法律所要求做的行为。

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包括两种情况:(1)职务过错,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这类失职行为使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但还没达到渎职罪的程度。(2)行政过错,即公民和法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如司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有的学者认为行政违法在许多情况下,专指行政过错,主张把职务过错称为纪律违法。

违法行为属于什么罪?

依据刑法分则,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诈骗罪案件具体种类有:普通诈骗罪,招摇撞骗罪,合同诈骗罪及金融诈骗罪等。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行为最突出的特点是,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产生认识上的错觉;以致“自愿地”将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务。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嫌疑人和行为人的区别?

我们要搞清楚犯罪嫌疑人和行为人这两个基本概念。

犯罪嫌疑人是指已经发生犯罪或者正在发生犯罪在犯罪现场或已逃离的犯罪现场的人员。犯罪嫌疑人是指有证据证实他已经涉嫌犯罪了。

而行为人具体指的是做出一种或多种行为,但这些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或者不一定是涉嫌犯罪的行为,统称为行为人。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村律帮网关于什么叫违法行为人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